黄桥镇首届全民运动会比赛总规程 一、主办单位: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 二、比赛项目:拔河、背沙包、田径、棋类、乒乓球、篮球、3人踏板(风雨同行)50米。 三、比赛时间:2011年11月11日至2011年11月19日。 四、比赛地点:江苏省黄桥中学、泰兴市第四高级中学等。 五、报名办法: 1、拔河、背沙包、3人踏板(风雨同行)50米比赛:以行政村为单位组队报名。拔河组12人队(10名上场队员、2名替补队员);背沙包50米接力5人组队(4名参赛、1名替补);3人踏板(风雨同行)50米4人组队(3名参赛、1名替补)。 2、田径比赛:以各中、小学自行组织田径运动会,分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 3、棋类比赛:以黄桥棋协组织单位或个人报名参赛。 4、乒乓球比赛:以兵协黄桥分会组织单位或个人报名参赛。 5、篮球比赛:以企、事业单位组队、每组队人数共12人(5名上场队员,7名替补队员),也可以分界别组成联队参赛。 六、竞赛办法: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的评定标准,全部采取抽签确定分组,抽签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各领队进行,未参加抽签的由组委会办公室在落号中确定,具体办法有: 1、拔河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指导中心审定的确年版《拔河竞赛规则和方法》。参赛队必须统一服装,锚人必须戴头盔。 2、背沙包接力:20kg(沙包长60cm、直经40cm),运动员将沙包扛(抱)至25米标志处返回起点(接力区)交队友继续前进,依次反复。中途沙包落地,由持包者从落地点重新开始,以四人扛沙包的时间决定名次。 3、3人踏板50米比赛:3名运动员同穿戴一副踏板共同前行50米,中途两脚不得落地或越过赛道,以到达终点时间确定名次。 4、田径比赛:具体比赛项目、规程各部依据《田径规则》另行规定。 5、棋类比赛:每轮比赛时间为1小时,时间到,仍未分出胜负,则限时限着,一分钟一着,超时判负。比赛胜者得2分,负者得0分,和局各得1分。 6、乒乓球比赛、篮球比赛:根据报名队数多少,决定赛制,确定各单项规程规定(详见分项竞赛规程)。
7、各单项比赛裁判长由组委会选派。 七、运动员资格:
1、凡户口在本镇的常住居民或镇域内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工作人员,均可报名代表本单位参加比赛; 2、参赛运动员年龄根据单项规程规定确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年龄界限。
3、经医疗卫生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八、名次与奖励办法
1、各项目一律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计分按8、7、6、5、4、3、2、1;不足录取名次的,则减一录取。
2、本次比赛设 “优秀组织奖”和“道德风尚奖”。其中农村组分别设6名,其他组各设1名。
九、报名:
1、本次运动会采取一次性报名方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以收到报名表为准),内容包括:参加的具体项目、组别、运动员、教练员或领队人员名单。 2、各代表队需在报名时,将(150字左右)的入场式解说词同时交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者按弃权论处(各村必须组队报名)。
3、报名后《秩序册》一经编定不得更换和补报,比赛时只能在替补队员中更换。
十、服装、器材、经费:
1、各代表团的服装要求统一。
2、比赛器材按各项目比赛规程规定执行。
3、运动会期间各代表团人员的食宿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自理。
十一、解释权 总规程和各单项规程的解释权属黄桥镇首届全运会组委会。 十二、各单项比赛规程(附后)服从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