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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曝光] 公民与私产——一评华庄拆迁通告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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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4 11:57:10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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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兴黄桥,我的老家,也就是发生过震惊中外的黄桥决战的那块土地,新近被有司的一纸强拆通告闹的不可开交,通告以“黄桥镇城镇建设指挥部华庄项目部”的名义发出,开篇倒算客气,尊敬感谢之类的拐弯抹角之词用了不少,渐渐就面目全非,细看来,因为项目部手上好像掌握着一纸协议,协议规定15日拆迁户必须搬迁,最后,通告竟以近似威胁的口吻告诫拆迁户:“……否则,我们将组织力量帮你搬家”。

   好得很!先谈谈这份通告中,有司的几点进步:

     第一,意识到和他们打交道的是“人”了,也就学会了说点人话,或者说和人说话的一点基本规范,当然给百姓扣上支持“副中心,小城镇”的帽子,是否符合实际,那是不重要的,虽然他们嘴上的万分感谢,在心里可以换成一万个嗔怪,一千个责骂,但这封通告上倒是不露声色,甚至彬彬有礼,符合中国文学一贯微言大义的春秋笔法,也符合诗经以来风雅颂赋比兴的扯蛋传统。于是,有司觉得他已经有理有据有节,由此再谈后话,他就可以游刃有余,信手拈来;

      第二,果然接着他们就知道遵章办事了,也就是他们手上的协议,一切按协议办,于是振振有词,如果你不按协议,我就要采取措施,帮忙搬家,对了搁去年,这叫强拆,中央不是不让随便强拆吗,但中央没说不让帮忙搬家啊,中国的文字总是霸道者的通行证和遮羞布。此等措辞,逻辑之严密,漏洞之不彰简直在他们看来,堪称经典,可以在之后的李庄,张庄拆迁中如法炮制,既可吓退尔等屁民,又不伤有司秉公执法之光辉形象,相比始作俑者已经作为功勋层层上报去也;

      第三,斩钉截铁的态度有别于他们在谈及自身责任义务时的推诿扯皮,君不见,这份通告言简意赅,舍去了事实描述、责任认定、协议条款等本就属一纸公文走走过场的东西,直接告知拆迁户随时等待“搬家”,其气势可谓直捣黄龙,一步到位!简直惊天地泣鬼神,风云为之变色,余音不绝绕梁三日不知肉味为何。

      但同时,我也有三点告诫:

     第一,你们认识到打交道的是人,很好,但远远不够,你们面对的是正在觉醒的公民,公民和百姓的最大区别,就是对责权的明确和认知,以及由此生发的对个人独立意识的思考与判断。公民和百姓对待你们的通告的最大区别,就是不会因为你们的语气如何委婉,说辞如何宏大就感激,也不会因为你们态度如何坚决意味如何深长而退却,总之,你们那些闭门造车弄出来的宏文锦句也许让领导龙颜大悦,让同侪心怀妒忌,让自己顾影自怜,但是在我们的面前,那比双灯卫生纸就多了几行铅字,除此,别无他益!

     第二,公民之公,又在于私,也就是私产。私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已经写入了这个国家的宪法,你们的那些大局,在得不到公民完全理解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被我们忽略和质疑的。再说,请你们把手放在自己的左胸,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的默默说声,这大局是冠冕堂皇的理由还是发自内心的声音。抬头三尺有神灵,你的祖宗亡人此刻正慈祥的看着你,不要说谎哦!

     第三,公民和私产,在这个国家目前还是一个不须认证的奢侈品,但是请不要低估我们对这件奢侈品的保护可以迸发的能量。我们也许不会提刀砍人,因为我们还有更值得照顾的家小;我们也许不会成为人体炸弹,因为我们还有值得留恋的人世;我们也许甚至不会游行上访,因为都有更值得追求的事业。但是,请别低估,借用你们最后一句话的“否则”,一切皆有可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5 13: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奇了怪了此次政府为何忽视通过法院此一司法程序的?你几十号人帮人家"搬家",这种与百姓的强势角力只能说明公权与法律在被你们践踏!
奇了怪了安置房至今桩不打墙不砌,你急着拆房为哪般?目前的世界经济形势与中国经济的泡沫化倾向,你黄桥镇不能置身其外啊!支撑你如此规模的拆迁与重建是一笔不菲的资金,你准备好了吗?伱还没准备好?!你能准备?镇区有多少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之税收来为你作后盾?我现房子被你拆掉了,伱官员住的反正不是别墅就是大面积套房,不是在城里就是在镇上,当你踱步在自己的客厅里踌躇满志于自己的政绩时,当伱豪情万丈于你家餐厅与友朋举杯交觥时,当你的家人过着丰衣足食的优悠生活时,您想想,你好好想想,你每天都能----那怕一刻----惦念到拆迁区的人民颠沛流离的生活不???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5 17: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今年是公元2011年12月份,不是公元1011年12月份,我就奇怪了,党中央早有指示,其中之一就是要“与时俱进”,为什么就有人的思想还停留在以前呢?民心不可欺,民意不可辱,民生不可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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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2-16 20: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今年是公元2011年12月份,不是公元1011年12月份,我就奇怪了,党中央早有指示,其中之一就是要“与时俱进”,为什么就有人的思想还停留在以前呢?民心不可欺,民意不可辱,民生不可弃。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9 00: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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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2-19 07: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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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2-17 22: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奇了怪了安置房至今桩不打墙不砌,你急着拆房为哪般?目前的世界经济形势与中国经济的泡沫化倾向,你黄桥镇不能置身其外啊!支撑你如此规模的拆迁与重建是一笔不菲的资金,你准备好了吗?伱还没准备好?!你能准备?镇区有多少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之税收来为你作后盾?我现房子被你拆掉了,伱官员住的反正不是别墅就是大面积套房,不是在城里就是在镇上,当你踱步在自己的客厅里踌躇满志于自己的政绩时,当伱豪情万丈于你家餐厅与友朋举杯交觥时,当你的家人过着丰衣足食的优悠生活时,您想想,你好好想想,你每天都能----那怕一刻----惦念到拆迁区的人民颠沛流离的生活不???

本文摘自: 黄桥在线(http://www.hqol.cn) 详细出处请参考:http://www.hqol.cn/thread-11447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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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2-22 07: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4 00: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没拆迁想拆迁
有拆迁的又不拆迁
所以说这是麻烦事
先说拆迁是好事还是坏事
看得见实实在在好处就是好事
否则就是坏事
做好事就光明正大,信息公开做
自己对照比较,你认可就签协议
最怕打着做好事旗帜做坏事
以后好事谁也不信了,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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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6-3 23: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拆迁的太混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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