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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曝光] 黄桥有线电视台私设干扰器发射的高频微波比正常卫星信号高若干倍对附近的人可能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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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8 23: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你们这帮小人,呵呵,我们农民工都知道按时交纳收视费,你们呢?卫星天线没辐射吗?干扰器有辐射,站长不知道,光电站的工作人员不知道吗?难道他们都是穿着防辐射服上班吗?哈哈哈,真是哗众取宠!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9 07: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本帖最后由 乐夫 于 2012-2-29 07:45 编辑
黄桥农民工 发表于 2012-2-28 23:40
你们这帮小人,呵呵,我们农民工都知道按时交纳收视费,你们呢?卫星天线没辐射吗?干扰器有辐射,站长不知 ...


这是他妈的gp胡话,你他妈的抢吧,什么goupi逻辑!?

点评

强烈鄙视: 5.0
强烈鄙视: 5
乐夫是哪的垃圾啊?低素质的坏怂,在在线混什么啊?  发表于 2012-2-29 23:01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2-29 07: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啊呀,还有这个东东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2-29 10: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自己家装的锅子也是有辐射的,还是不装为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9 11: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类滴森,乡亲们,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9 12: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住在楼下的兄弟们估计先被辐射掉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9 12: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我本善良 发表于 2012-2-27 09:03
那有线电视台附近的老百姓应该去抵制啊,辐射容易致癌的

他们是在犯罪 要告他们{:soso_e131:}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9 15: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那是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辐射啊。{:soso_e105:}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9 17: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
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的紧急通知
信部产[2007]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局) ,国务院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
近来,一些地方出现少数单位出于部门利益考虑,非法使用 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导致部分城市发生区域性卫星电视受到干扰,甚至造成中央电视台有的频道完全没有电视信号,群众不 能正常收看电视节目,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尽快制止上述违 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研制、生产和销售卫星电视无 线电干扰器。
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无线电管理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相关无线电设备生产、销售厂商进行排查,并配合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凡未办理法定手续,擅自研制、生产和销售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的,均属非法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设置、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 扰器。
非法设置、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对国家卫星广播电 视传输信号故意施放无线电干扰,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各地信息 产业主管部门、无线电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的卫星广播电视传输信号进行检测,一旦发现有害干扰,立即予以查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无线电台(站)监督管理力度,凡未办理法定手续,擅自设置、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的,必须立即予以制止,拆除相关设备,并协助当地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8条等相关 条款进行处罚。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无线电管理部门在依法查处过程中要加强与地方工商、质监、公安、广电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对查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妥善处理并将查处情况及时上报我部。
四、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果断措 施,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设置、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的单位和个人。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要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观念,特别是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正常收听、收看国家卫星广播电视的节目,维护社会的稳定,为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空中电波秩序。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2-29 17: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无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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