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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投票001】养女该不该回家看望并赡养养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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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20 21:21:34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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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黄桥说法 于 2013-11-28 15:00 编辑

     全国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简称法律六进”)】,为了响应这一活动,网站特邀资深法律服务人员或退休老法官、老牌律师等等熟知法律的内行人士,通过真实案例、发生在身边的大小事给我们讲故事,说知识,学法律,让我们的网民迅速提高自己法律意识,适当时候合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家和万事兴,百事孝为先,今天先从家庭的事开始聊聊,大家都来做法官,审判下,看看谁是现代的包青天,中国的福尔摩斯!

原告王老汉,男,现年63

被告王   女,女,现年24

  原被告系养父与养女关系,原告一直未婚,1990年左右在被告几个月大时收养被告王女,被告成年后与生父母相认,由生父母为被告主持婚姻,并已生育小孩,自其与生父母相认后与养父逐渐断绝来往,更未尽赡养义务,2011年原告曾经起诉要求被告履行赡养义务,审理中,原告称只希望被告能够与丈夫、小孩经常回家看看,让他有个念想,经法官做工作,被告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其丈夫也非常希望原被告双方能够和好,所以经法院调解双方和好,原告撤回起诉,被告承诺今后会经常回家,事情到此皆大欢喜。
  可201212月原告再次诉至法院,原因是被告自休庭后,被告并未履行诺言,且被告与其丈夫也产生矛盾,只与其生父母有联系。原告这次诉讼请求为:由于被告上次没有履行,要求被告给付生活费。
     现在请大家来投票选举,被告应该给付生活费吗?请文明回帖,理越变越明,话越说越清,期待您的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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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3-20 21: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是必须的,没有老的哪里来小的?地球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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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3-20 21: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养育了她那么长时间,竟然对养父不理不睬了,真不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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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20 21: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出生才几个月就收养了,怎么能这样对待养育你的养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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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20 21: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百字孝为先 ~ 正过来想~ 这个丫头还是没有教育好 ~ 生父把你生下来了 ~ 就送给人了 ~ 是养父把她养大 ~ 真是个没良心的 ~ 但是反过来想 ~ 还是一个巴掌拍不响 ~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况且这个还是本金刚经 ~ 所以这个事情说不清楚 ~里面一定有什么原因~ 不然不会这样僵 ~ 还是双方要好好谈谈 ~ 把心结打开 ~ 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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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20 21: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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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20 22: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这个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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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3-20 22: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若相惜, 发表于 2013-3-20 21:36
百字孝为先 ~ 正过来想~ 这个丫头还是没有教育好 ~ 生父把你生下来了 ~ 就送给人了 ~ 是养父把她养大 ~ 真是 ...

百字孝为先 ~ 正过来想~ 这个丫头还是没有教育好 ~ 生父把你生下来了 ~ 就送给人了 ~ 是养父把她养大 ~ 真是个没良心的 ~ 但是反过来想 ~ 还是一个巴掌拍不响 ~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况且这个还是本金刚经 ~ 所以这个事情说不清楚 ~里面一定有什么原因~ 不然不会这样僵 ~ 还是双方要好好谈谈 ~ 把心结打开 ~ 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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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20 23: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个讨论有意义~
支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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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21 07: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只叫没有良心的人没有好报  生父母也应该支持她赡养养父母的义务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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