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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中的伪证有罪吗?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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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30 21:10:34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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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别人的离婚纠纷中做假证,也算诬陷他人清白,如何将其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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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0: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八十条: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

    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证据?提供假证据阻止证人作证,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打击报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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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 15: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云雾珊 于 2013-12-1 15:09 编辑

谢谢{:soso_e183:}。那我们是等这个案子结束了再说,还是就提起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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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5: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如果是我庭的案件,可以来我庭反映。我们将认真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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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 18: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黄桥说法 发表于 2013-12-1 15:17
如果是我庭的案件,可以来我庭反映。我们将认真核实。

就在你庭。案号(2013)泰黄民初字第1740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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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21:06: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如果方便的话,明天上午9点半,你来庭反映,我们会认真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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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2-4 22: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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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5 20: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对方做假证,法院会严惩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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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5 21: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秀秀对方及代理人的名字,让她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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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5 21: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服务态度一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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