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领导: 您好!我是一游学在外的青年学生,喜欢实话实说,也喜欢直话直说。这半年来看家乡媒体(主要是直播泰兴)多次报道的“村委会填埋废沟塘”的新闻,就事情发生的范围看,东部欠发达乡镇的有,西部较发达乡镇的也有,共性现象就是“沟塘长期废弃,村两委组织人马填埋”,更有甚者,直接用发臭的生活垃圾填埋,上面覆土遮盖。有的引起了村民公愤,有的则不了了之。 现就以上多次曝光的现象进行提问: 1、村两委是否有权利私自填埋所谓的废沟塘,而不需要经过国土部门批复?如果需要,国土部门是否失责? 2、所谓的废沟塘真的废吗?农村洪涝排水离不开这些小沟塘,微气候的形成离不开小沟塘,生态环境的维护离不开小沟塘,如果全部填了,排涝怎么办?现在国家倡导建设海绵城市,是否农村也要保留这些原有的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农村”?以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行政怪圈? 3、那些用生活垃圾填埋沟塘的混账干部是否该问责? 4、长远来看,对于沟塘,仅仅从经济利用的角度去简单的填埋,是否也算一种懒政?相信您也目睹了现在生态环境(尤其是农村)的恶化:河岸堆满垃圾,河水散发恶臭。如果完全归咎于相关部门失责而不考虑有些村民的低素质,也是不现实的,但,问题是您们给他们创造了一个表现他们高素质的机会吗? 最后来卖点情怀,相信您当年也写过《我家门前的小河》类似的作文,相信您也怀念小时候的清澈河水,河里嬉戏的玩伴,风里摇曳的芦苇,湖面西落的夕阳余晖。难道我们现在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些美好的东西渐渐远去,甚至从此消失,然后等您退休了讲故事给您的孙辈:这里从前有条小河,我小时候在里面摸过虾......? 如果这篇文章没给您们带来警醒,也希望至少能唤起您的悲悯!愿主保佑您!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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