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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精神,切实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努力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排查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电力、冶金、有色金属、粉尘企业、有限空间等工矿企业; 2、道路交通、水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场所; 3、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单位; 6、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 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三、职责分工 实行“企业自查、部门复查、政府督查、条块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组织自查自纠的同时,采取条块联动的办法,全面加强政府督查。各村(居)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环节,登记备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由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村(居)负责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前)。在总结近年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制订本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各村(居)要按照镇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各村(居)、各部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于3月底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至10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短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继续实行市、镇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 (三)督查验收阶段(10月份)。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督查组,对单位、本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督促检查,并于10月15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情况报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办将于10月30日组织对全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销案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村(居)、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末向镇安委办报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向镇安委办报告。镇安委办对各村(居)、部门单位报送的事故隐患,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定市级和镇级挂牌督办的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严密部署,广泛发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及时研究部署今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严格治理标准。通过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广泛宣传,提高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各村(居)、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建立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的责任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要紧紧抓住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研究制定专门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方案、责任人、资金到位,保证隐患及时得到治理。 (四)严格执法,强化职责。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对事故隐瞒不报、不查、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隐患整治工作不负责、“走过场”、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责任追究处分。 镇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7122861 附件: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2、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 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 黄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6日 附件1 黄桥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邵 鸣 副组长:张 毅、张建荣、丁金国、吴新军、戴百发、高 峰、周向明、周希洪、成 楠、陈 琳、 丁春兵、唐传星、孙 杰、朱 俊、王永富、 顾俊荣、何 清、吴正前、张长友、刘宏书、黄余泽、戴天宏、羊 晨、蒋铁军、何海宁、刘景春、朱家宏 成 员:张 晖、黄永富、白明利、刘 华、朱 俊、 仇江宏、刘 兵、蒋 峰、张和林、李文学、 何昌健、马宏飞、丁海东、周翠竹、白国祥、 李建华、张 辉、卢亦雯、黄子先、严典华、 王志龙、顾卫东、叶国章、严传明、黄学东、 张庆宏、马 忠、朱晓凤、封纪林、叶 平、 丁 京、鲍 武、钱 诚、封 荣、匡建民、 任新明、马 骋、周继红、程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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