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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说“狗文化”》——文学语言里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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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9 13:00:23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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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语言里的狗
   
  从文学渊源看,狗虽然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给人类很大的帮助,但在文学和人们的语言里对狗的看法“贬”远远多于“褒”,几乎凡是和狗挂上的都有蔑视之义,且厌恶之情溢于言表。我粗略想了一下,几乎都是贬义:人模狗样、狐群狗党、狼心狗肺、狗眼看人、狗屎不如、狗娘养的、狗屁不通、挂羊头卖狗肉、吃屎狗不离茅厕,人无两样心,狗子不吃屎,放狗屁,狗x的、、,。。、


  稍微中性一点的,也只想起了一个“鸡鸣狗盗”,虽说是说有点技能,如和“之辈”、“之徒”连用,也还是带有贬义。
《搜神记》里“义犬救主”的故事,是褒义的,狗为了救主,牺牲了自己,而“名垂青史”,却对人们对狗的看法不起什么主导作用。


  这到底是为何?经过仔细分析,我明白了其中的奥秘:狗的本性是凶恶。套用一句《三字经》开头的话来说,“狗之初,性本恶。”


  狗这个人类的朋友,与其他的人类的动物朋友有个根本的区别,他只忠于他的主子,对其他的人都是威胁!为了保卫自己主子的利益,他可以不分青红皂白的去拼命!凶相毕露,用它交错锋利的牙齿和强大的咬合力去撕咬对手,以保护主人的利益,这是带有局限性的“小爱”;它不像马牛羊,鸡鸭鹅,是人类“驯服的工具”,换个主人,他们一样服务,该耕作的耕作,该下蛋的下蛋,他是真正的人类朋友,具有“大爱”!


  狗这种不分是非的凶恶——撕咬,经常为虎作伥,跟了资本家咬工人,跟了地主咬农民,跟了日本鬼子咬中国的抗日军民,这一切决定了他为人们所不齿!这种为主子效劳的感情越强烈,撕咬力越强大,危害越大!
所以狗这种动物,虽然被人类驯养多年,他一直是凶恶本性不改,在文学语言里和日常生活用语中,一直被人们厌恶,人们只要想表达蔑视厌恶感情时,总经常和狗联系起来。



“走狗”是最生动、最贴切、最形象的比喻!把卖国贼比为帝国主义“走狗”,把地主资产阶级的爪牙也说成地主资产阶级的“走狗”“狗腿子”!它的一切举动听命于主子的意图,主子一声吆喝,甚或是一个动作,一个眼神,狗一定立即就“走”——舍生忘死、奋勇向前,置对手于死地!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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