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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那些法盲和虽然懂法但是想助纣为虐而故意混淆视听之人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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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09:21:16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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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那些法盲和虽然懂法但是想助纣为虐而故意混淆视听之人的忠告

一、那些说这次非法侵害事件对我没有造成任何损失的
1、一个人因受到非法侵害而产生的损失有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之分,不只仅仅是财产损失这一项损失才称得上损失,况且我的电表被他们偷走难道不算财产损失吗?我当初为了开这个户头可是花了很大的代价的!最近几年因为社会的不断进步使得供电公司的相关法规在慢慢健全,服务态度也在逐步改善,所以相比以前还稍微好一点,以前供电公司就是地地道道的“电老虎”和“电霸”作风!这一点我相信只要是生活在中国的老百姓应该都有这样的感受!所以那时一个普通老百姓要想找供电公司办事不付出很大的代价试试看!
2、一个真正意义上大写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作为人与动物的主要区别就在“人”是有思想、有七情六欲、有人格尊严的,而动物没有这些东西,因为动物只知道吃饱喝足拉撒睡觉,而人不但要吃喝拉撒睡,还会有更重要的精神生活需求!人生在世,有的人非常注重对物质生活的追求,精神生活可有可无,有的人对物质生活的好恶无所谓,只要过得去就行,但是却非常重视精神层次的需求,所以对于后面的一类人来说在遭受到了非法侵害以后,精神损失是远远大于财产损失的,因为财产损失是暂时的、有形的损失,精神损失却是永久的、无形的损失,有的人甚至因为一次非法侵害而一辈子都会耿耿于怀!这就是为什么2008年杨佳在袭警案发生之后解释作案动机时对上海警方说:“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如果有不了解的可百度一下杨佳事件),由此可见,一个人的人格尊严比什么都重要!是高于生命的!是无价的!

3、我再打一个很现实的比方
如果一个光棍强奸了一个寡妇,被公安局抓住后,光棍的亲戚朋友可不可以对警察说:你看这次的强奸没有给这个寡妇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因为只强奸没有抢钱),不但如此,他还帮寡妇解决了性需求,还做了好人好事,这次不算犯罪,放他回去吧。可以这样说吗?我相信只要脑子没有进水的人都会明白这个道理的!

二、那些说这次犯罪没有弄到多少钱让我原谅他们不要追究的
我还是打一个很现实的比方
一个小偷去别人家里偷东西,可是运气不好,只偷到了几十块钱,被警察抓住后,小偷的亲戚朋友可不可以对警察说:你看他这次只偷到这一点钱,这一次不能算犯罪,你们放他回去吧。如果小偷的亲戚朋友不可以这样说,那请你们下次不要再信口雌黄了!无论是谁只要胆敢犯罪,一旦罪行败露,所犯罪行的成立与否跟犯罪所得收益的多与少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法律上规定只有在犯罪分子与被害人之间达成了谅解协议之后,才有可能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没有因为这次偷的钱不多而直接原谅这一条法规,如果有这样的一条法规的话那人人都会去偷!所以原不原谅他们那是法官的事,我的任务是送他们见法官!
三、甚至于还竟然有人案发后在电话中对我叫嚣:“封卫东!你没得了了!这件事与你有什么关系啊!你个有什么损失啊!”语气狂妄之极!态度极其嚣张!他胆敢如此放肆无非是认为我好欺侮!意思就是我就口出狂言了,我就藐视你了,你能把我怎样!我相信无论是谁(傻子除外)在这种情况下都不会咽得下这口恶气的!
四、这次非法侵害对我造成的所有人身和财产损失如下
一、直接损失
1、我的电表开户的费用,因为他们的非法侵害导致我匆忙销户,同时也是我被迫釆取的紧急自救措施,当时为了这个电表开户我花了很大的代价的,这个经济损失理应要赔偿我,因为不是他们的非法侵害我是不可能无故销户的。
2、我的这么长时间以来的电话费,因为他们对我的非法侵害,导致我被迫几十次拨打12345、95598、12398等热线和其它部门的电话。
3、我的误工费,因为此次突然发生的对我的非法侵害,导致我这么长时间以来什么工作都做不成,每天都在为这件事费心劳力,大伤脑筋。
4、因为这次非法侵害导致我的建房手续不能得到及时的办理,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我本来是要去镇建设局办理的,结果因此事的突然发生,让我失去了及时办理的机会,现镇建设局已经停止了这项工作的办理,我要求黄桥供电所一定要把这个手续无条件办好交给我。
5、因为他们的非法侵害导致我的精神损失费,包括严重侵犯了我的姓名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所有权、用益物权等权利,这么长时间以来对我的精神造成严重打击,名誉造成严重伤害,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对我的社会人际关系造成无可挽回和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失,所以一定要给我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
二、间接损失
1、他们盗用我的电表去窃取国家的电费瓜分,还冒用我的身份去开发票、办理手续等,让我随时随地都有成为犯罪分子的可能,因为一旦这个外地的超巿老板人间蒸发的话,他欠下的所有巨额电费供电所将会向我索要的,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会殃及无辜,我的这个风险承担损失难道就这样算了吗?
2、匹夫无罪 怀璧其罪,因为我的这个暂时没有使用的电表让我无端招来横祸,我正当的维权行动已经得罪多人,不论最后怎么处理以后我将会被他们怀恨在心,说不记仇、不打击报复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这是人性使然,这样的恶果难道不是我的一个巨大的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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