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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成为违法不能将“个人隐私”变象犯罪分子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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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8 00:33:24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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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拍摄小孩在家被父母虐待视频竟然被以非法摄取被警方行政处罚,这种荒唐现象只有在中国才会出现。因为中国司法对什么是隐私没有十分明析的解释和区分,致使许多司法部门在定性上概念模糊,是非不清,生搬硬套法律条文,将老百姓对许多违法犯罪行为的取证定性为非法取证,是不折不扣地曲解法律宗旨,变象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护身符,严重背离了法律惩恶扬善的初宗,伤害打击了人民群众对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提供证据的积极性。所以,司法部门应该立即出台所谓“个人隐私”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凡是所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不存在“个人隐私”。因为违法犯罪行为不管发生什么地方,都是对国家或他人的侵害,不应成为“个人隐私”。否则,小偷偷东西,在家制毒吸毒也会成为“个人隐私”了,岂不荒唐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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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9-1-2 09:11: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赞!打着保护隐私的旗号,庇护违法违规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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