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5月1日早晨骑摩托车从黄桥返回,由于车后驮两根袋子被同向行驶的摩托车从后面碰到袋子撞至路边电线杆摔倒,当时我没戴头盔,而且我又是头部先着地。肇事者未摔倒加油门逃跑了。我被交警送到离那儿较近的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黄桥人民医院)抢救,CT检查后诊断右额骨、鼻梁骨等五处骨折及右额脑错位,次日复查得知病情稳定,只有下巴处的骨折超过一厘米需手术。为更好诊断治疗,5月4日征得医生同意后转至泰兴市人民医院,其间我的病情好转能吃能走,除右眼红肿,左手麻痹外跟正常人一样。 泰兴人民医院未进行全身检查,就按黄桥的检查结果治疗,说我最多四个礼拜就可以出院了。5月6日泰兴人民医院安排眼科及口腔科医生会诊,眼科医生诊断为水肿,需慢慢吸收,先用眼药水保护眼睛,并定于5月12日做下颌骨固定手术。 5月6日—11日期间,我的基本情况稳定,还自己上厕所,走到护士站跟她们聊天。但情绪烦燥,常感到头疼,右眼红肿加剧,眼球水肿冒出,左手麻木减轻,我家人向医生反映情况,医生称“属于正常恢复阶段,CT复查后医生说没问题可转至口腔科进行手术”。 5月12日我转至医院口腔科,于14日做下颌骨固定手术并及缝合右眼上下眼皮,手术后第四天病人感觉头疼,头晕无法起床并且情绪烦燥,我的家属向口腔科医生反映病情。 5月19日我又做CT复查,请脑外科医生会诊,医生答复CT没有问题,这些症状是脑挫伤的正常反复,前一段时间是兴奋期,目前是萎靡期需用药治疗,但用药几天后症状没有减轻反而加重。 5月22日经泰兴人民医院医生会诊重新转至脑外科病房继续治疗。 5月23日我的病情每况逾下,基本不进食,需家人搀扶上厕所,医生每天查房时家属如实反映病情,主治医生(泰兴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主任)未做任何检查,就不负责任地说“这是脑挫伤的正常反复,家属不要太紧张,医生这种情况见多了。” 5月24日我喷射状呕吐了3次,家人非常焦急,找医生询问,医生认为这也是脑挫伤的症状,CT复查是好的,没有问题,家属提出来是否有其他问题,能否进一步检查,医生未至可否,只是讲以后再说。 5月26日上午时我自己尚能翻身下床,下午家属给我按摩发现左侧手脚完全不能动,没有知觉,找医生反映后,医生提出第二天复查CT,经家属强烈要求于当天下午做了CT复查,但CT报告拿到后,医生说需做核磁共振检查(在此之前,家属根本不知道有这种检查)才能明确诊断。 27日上午做核磁共振时,我已经相当虚弱,意识模糊,下午便处于昏迷状态,下午3点钟诊断报告拿到后,医生诊断目前病情严重,是脑梗塞,死亡率非常高,需请专家会诊。我的家属根本无法接受病情突然由医生口中小小的脑挫伤变成致命的脑梗塞,而且梗塞的部位是脑干,人的中枢神经。还有右眼动脉血管漏,随时有生命危险。须知患者从送至泰兴人民医院治疗已长达23天,并且做过两次右眼缝合手术,该院医生都没有诊断出这一病情。这对我们贫穷人家来说,无异于惊天消息。但是为了拯救患者的生命,我的家人强抑制悲愤,请专家会诊,不放弃一线可以救病人的希望。诊断结果基本是一致的。但专家在调用了之前拍摄的11张CT片,得出的结论并非如泰兴人民医院所说的只是脑挫伤及一些轻微骨折,而是脑干水肿引起的脑梗塞,也就是说今天这样的恶果并非一天所至,而是逐渐加重的,有很长的一个过程的,第3张CT片就看出有脑积水了,而他们愣是没看出来,如果不是泰兴人民医院的医生如此昏庸,如此不负责任,我的病情不会拖延到如此严重!在专家的指导下,我进行了为期14天的抢救治疗,控制水肿。在这期间正如专家所讲这是非常危险的14天,我出现了高烧、血尿、胃出血、肺部感染等并发症。主治医生面对家属有时控制不了的激动情绪时,一再强调,以前的事先不提,先尽力抢救病人,甚至还有两位副主任医师在查房时对家属说,他们做医生二十几年没有碰到这样的情况,他们也很无奈,但是医生的经验不足、不负责任却让年轻的我遭遇如此严重的后果!渡过最危险的14天,6月12日主治医师安排CT复查,诊断认为病情相对稳定,由于其医院技术、设备有限要求家属将病人转院治疗。 6月15日,我转至上海华山医院进一步治疗和手术,至今仍在苏州蒌葑医院康复治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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