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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5000万元以下项目不单独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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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4 08:44:23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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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泰兴市委、市政府日前宣布,今后,省级泰兴经济开发区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城区、虹桥、城东、黄桥4个工业园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其它乡镇基本不供地,鼓励“飞地”开发,将项目向“一区四园”集中,实行集约发展。   今年,该市将对有限的用地计划指标统一分配,重点保证“一区四园”和重大项目需要,“一区四园”的用地计划必须确保真正用在好项目、大项目上,实行“封闭运行”。同时,建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新增建设用地达不到投资强度160万元/亩、注册资本40万元/亩、税收8万元至10万元/亩等相关标准的,一律不安排用地计划;对无产出或税收、财政贡献率较低,达不到招商引资时所签协议中约定标准的企业,限期整顿,取消其享受的优惠政策,“腾笼换鸟”或“赶鸟出笼”;对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足额征缴增值地价;对土地闲置满两年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批而未用的土地,重新分割给中小型项目使用。   (赵晓勇 常国梁 徐建锋 张建荣)

编辑: 杨昉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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