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

[老区新闻] 泰兴市黄桥镇中心小学综合楼二三层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2221人阅读  1人回复   查看全部 | 阅读模式 |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1-17 23:32:42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分享到: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黄桥的网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黄桥在线。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一、项目概述
泰兴市黄桥镇中心小学综合楼二三层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预算参考价为316664.99元(其中暂定价部分有3万元的多媒体设备,2万元的音响设备,8.5万元的空调设备,合计13.5万元),根据要求以公开招标形式确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施工要求详见学校提供的施工资料。
三、报名条件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资质要求:项目投标人需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叁级(含)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资质。
2.需要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
(1)资质证明资料: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企业本项目的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及安全B证等相关的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加盖单位红印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一套复印件在报名时递交,原件在开标资格审查时递交,用于核对复印件,核对完后带走(所有资质证书必须合法有效)。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二):投标函严格按填报要求制作,做到数据准确,规范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投标函必须密封且在密封处盖骑缝章。投标函上必须填下浮率。
3.工期要求:中标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后30内完成施工任务,否则将予处罚,每误期一天,罚款200元。
4.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有详细的单项建筑施工安全预案(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在建设的过程中对校内涉及施工引起的安全问题负全权责任。
5.质量:本工程依现行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质量合格。
6.报价:投标最高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参考价的90%,最低不得低于预算参考价的80%。高于或低于的作为废标处理。暂定价部分不下浮,价格由学校确定。
7.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必须出示学校给于的投标保证金五仟元人民币(现金)收条或出示投标保证金五仟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当场退还。
8.付款方式:因本工程施工工期较短,由中标人先垫资,竣工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审计完成后除留5%质保金外,付清余款,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质保金。
9.定标: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以低于且最接近平均有效下浮率的(即报价低于且最接近有效平均报价者)为中标价。中标价相同时,在中标价相同的投标人中抽签确定。如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业主有权决定是继续评下去还是重新组织招标。
10.废标:
(1)资质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2)投标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3)投标函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的,投标函填写不规范或漏项的,密封不合要求的;
(4)串标、围标等恶意投标的。
11. 报名及释疑时间:2013年11月19日上午8:00—10:30,下午2:30-5:00。
释疑时间:2013年11月20日上午8:00—10:30。
投标、资格审查及开标时间为:
2013年11月21日下午3:30。
12.报名地点:泰兴市黄桥镇中心小学总务处。
开标地点:泰兴市黄桥镇中心小学综合楼二楼教师阅览室。
13.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律自负。
1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泰兴市黄桥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52387211021-8112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   标   函
泰兴市黄桥镇中心小学: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招标方招标文件,完全响应。报价和承诺如下:
一、本工程下浮率:      %
二、承诺
1.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工,如误期按200元/天处罚。
2.施工质量:严格按施工资料要求和合同约定执行。如验收不合格,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安全生产:施工时做到文明、规范、安全措施到位。承担因施工引起的安全问题的全权责任。
4.工程款结算:经验收合格和审计后由本公司直接结算,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付款。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2013年11月21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1-18 10: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付款方式:因本工程施工工期较短,由中标人先垫资,   这句话威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