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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校长连任将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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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1:25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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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校长连任将设期限
教育系统官员称,该规定是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有效督促
日期:[2013年11月27日]  版次:[AA17]  版名:[时局]  稿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葛倩 中小学的校长在同一学校的连任将设定任期。近日出版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提出,各地政府应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明确规定校长在同一学校的连任期限。
    规定校长在同一学校的任期,主要是为了破解择校难。有关部门在《辅导百问》中指出,目前许多地区的强烈择校意愿,更多的是看重历史遗留的优质公办学校所拥有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因此,全面提高所有公办学校的校长教师水平,才是标本兼治的破解举措。
    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实行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辅导百问》披露,目前对绝大多数地区而言,这一交流轮岗主要是在县(区)域内操作。将建立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具体将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各地政府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对校长而言,明确规定校长在同一学校的连任期限。
    此前,包括吉林、兰州在内的全国多地对此已有所探索。而教育条件发达地区,则鲜少试行。比如北京,也只是昌平、密云等远郊区县要求校长在同一所学校最长任期不超过六年,东城、西城等经济较好区域则对校长任期不做明确要求,校长流动主要看实际需要。
    然而,这些举措仍停留在地方试点层面。教育系统一位官员昨日接受南都采访时表示,随着三中全会《决定》的出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已上升至国家层面,校长轮岗将由此前的“自觉自愿”变成“必须执行”。而校长任期期限,无疑是对轮岗的有效督促。
    连任期限设多久合适?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也提醒,校长更换还是应该遵循教育规律,校长频繁更换,只能让教师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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