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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申请人: 现将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您认真阅读,并按规定要求执行,如有贻误,责任将由您本人自负。 1.您的体检编号为_______________。请于2010年3月26日上午7时前,带身份证和体检费80元到泰兴市中医院(泰兴镇大庆东路37号)报到体检。过时作自动放弃体检。 2.这次体检共有内科、外科、五官科、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常规等项目,请注意跟随负责领检的工作人员,逐一检查,防止遗漏项目。如申请人故意不参加检查,造成项目缺漏,该项目作不合格处理。 3.申请人参加体检时,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必须服从体检工作人员指挥,遵守社会公德,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与体检医生和体检工作人员纠缠。 4.由于检查肝功能,早餐不能进食进水,前一天晚上不能饮酒和吃油腻食品。 5.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主检室,不得私自带走,经医院审核盖章后,由市教育局集中封存,不退还申请人。教育局人事科将于3月30日前给体检不合格者发电话通知。 6.视觉、听觉有障碍者,请自备眼镜和助听器。 7.乙肝表面抗原阳性需加做乙肝两对半者、加做心电图及矫正视力者,另外收费。 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人员请到泰兴市自考办查阅考试成绩,成绩不合格者不需要参加体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达不到二级甲等者不需要参加体检。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另:接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2010年起我省教师资格认定需申请人网上申报。今年网上申报时间4月1日—11日。体检时领取网上申报须知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袋,4月12日—16日到教育局人事科现场确认和报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