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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行人闯红灯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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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8 02:05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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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停,绿灯行
这是大家熟知的交通法规
但在日常生活中
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
仍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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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既不文明
也违反了交通法规
而且真的非!常!危!险!
可偏偏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
在危险边缘试探
这不,处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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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上午
在靖江市中洲路与兴业路交叉路口
3名行人无视红灯横穿马路
不仅阻碍了交通秩序
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路面执勤民警发现后
立即将三人安全接送到马路路牙边
并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
同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依法对三人分别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
  行人或者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十元罚款:
  (一)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二)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没有按规定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
  (三)在机动车道内行走、停留的;
  (四)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五)扒车、跳车、追车、强行拦车或者抛物击车的;
  (六)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的;
  (七)向车外抛洒物品的。
  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其他通行规定的,处以五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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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并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不管是行人、非机动车或机动车
都是城市道路交通的参与者
文明交通需要我们每一个交通参与者
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来源:靖江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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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7-23 00: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只要不规范的都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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