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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警方9小时破获入室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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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0 09:40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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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泰州警方仅用9小时
成功破获一起入室抢劫案
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有力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7月18日凌晨2时50分
公安海陵分局罡杨派出所接到周女士报警称
一陌生男子蒙面持刀
进入其家中抢劫了一部手机
现已逃跑
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
当日凌晨2时30分
一陌生男子带着头套、手套
拿着匕首
突然冲进周女士家中
“打劫,给我100万!”

因家中没有这么多现金
该男子便上前用刀劫持周女士
要求其丈夫赶紧筹钱
为防止周女士报警
该男子强行拿走周女士手机
就在男子劫持周女士往楼梯走时
周女士趁其不备逃脱

案发后
泰州、海陵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
立即成立专案组
办案民警展开走访调查
调取现场及周边的大量监控
梳理各类有价值的线索
同时对作案时间段
案发现场附近的人员和车辆全面摸排
办案民警终于在视频监控中发现
一名打着雨伞、身着白色上衣的男子
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根据这一线索
民警立刻扩大摸排范围
最终锁定嫌疑人为暂住人员靳某
并及时对其身份信息及行踪进行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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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打草惊蛇
专案组民警缜密部署
7月18日中午12时许
经布控蹲守将靳某抓获归案
并查获手套、匕首等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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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讯问
靳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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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转自泰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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