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5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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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12:29:16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见习记者张翠红)1月5日,泰兴市宣堡镇一村干部向本报反映,镇里要求各村村干部征收部分摩托车养路费,完成不了任务的将被扣工资。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宣堡镇,村干部说,今年镇政府给各村下达了征收摩托车养路费任务,由各村干部包干完成,每少完成一辆征收任务,年终工资将被扣除150元。
一村干部说,他们村的征收任务是100余辆,到现在才征收了30辆。他分到35辆的任务,到目前为止才完成10辆,很是着急,找了许多亲朋好友帮忙。有些村干部在村里实在收不到养路费了,只得去找一些企业帮忙,由企业老板动员员工主动缴纳摩托车养路费。
一村干部还向记者出示了一沓提前开好的摩托车养路费征收票据及用于贴在摩托车上的标签。
记者随后来到宣堡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的黑板报上,用粉笔写着各村摩托车养路费征收情况的数据。
宣堡镇党委副书记叶国平说,宣堡镇政府根据泰兴市政府规定,要求村干部做好摩托车数量及车主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情况反馈到交管部门,以便交管所工作人员到村里现场征收养路费。
叶国平说,村干部是不可能经手票据、钱及标签的,也不会有征收方面的考核任务。
当记者出示拍摄到的票据及标签照片后,叶国平称,这种情况可能是村干部和交管部门私下有协议。
记者在宣堡镇街头随机调查了多名摩托车主,他们均称,养路费交给了村干部。
该镇纪沟村一位姓季的村民说,他的摩托车养路费交给了村干部,这样做已经有三年了。
一位骑着车牌号为苏MWJ50×摩托车的宣堡村村民说,“确实是村干部上门收的养路费,村干部说,他们有任务,请务必帮忙”。
随后,记者来到宣堡交通管理所,该所所长李健向记者提供了2007年11月21日泰兴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度摩托车养路费征收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继续实行政府组织、乡镇协征、交通征收的方法,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机关各部门负责组织发动和协助征收,以行政村、居委会和机关事业单位为基本单位,做好本单位所有摩托车的登记造册工作,登记造册工作结束后,与交通部门联系集中征收的时间和地点,交通部门按与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商定的时间、地点,派员到现场收费开票并填发缴讫标签。
李健说,农村摩托车所有人主动缴纳养路费的意识相对较低,执法难度很大。交管所根据泰兴市政府下发的文件要求,请镇政府帮助征收养路费,镇里又把任务分解到了村,“我们也听说了是由村干部负责征收的,但具体情况我们并不知道,我们只到镇政府办公、结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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