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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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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21:02:47 来自: 中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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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照文 于 2011-10-14 21:03 编辑

全国适用的。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这样的,可以参考一下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你说的补偿标准五年一变,我没看到过,不过征收土地是严格的程序的,如果你认为程序不合法,可以提起诉讼。还有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也是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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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0-15 10: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18 20: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18 20: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国家的法要让老百姓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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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0-28 19: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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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8 20: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签订的12年的合同,12年期满老百姓就没有田种了,到时候不会给你钱,还不如现在一次性卖给政府!!
gsg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29 10: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本帖最后由 gsg 于 2011-10-29 10:08 编辑
gonghu 发表于 2011-10-28 20:09
签订的12年的合同,12年期满老百姓就没有田种了,到时候不会给你钱,还不如现在一次性卖给政府!!


    长期承包,没有期限了,这是中央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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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0-30 09: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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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1-1 21: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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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1-2 11: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以前闹革.命图个分土地,现在土地重新集中给农奴主,人民又变成了农奴,改革发展就是社会主义在向资本主义发展吗?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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