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于 2012-2-18 11:01 编辑
关于向社会公开聘请医院行风监督员的通知 为充分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我院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根据《泰州市政风行风监督员聘任和管理办法》(泰纪发[2010]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向社会聘请行风监督员6名。凡符合以下条件,愿意承担监督员义务、遵守监督员纪律的黄桥镇区常住居民,均可填表申请。 一、行风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政策水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奉献精神,自愿担任我院义务行风监督员。 2、善于调查研究,能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敢于提出意见、建议。 3、遵纪守法,自觉执行行风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 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 二、行风监督员的权利: 1、对医院的行风建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督查存在问题整改的情况。 2、参加医院开展的有关行风建设的会议和活动,查阅和获取有关行风建设的文件资料,查看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向医院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3、向医院或卫生主管部门反映、传递自己或他人对医院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参加医院的相关培训。 5、其他由医院赋予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 三、行风监督员的义务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2、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依照规定积极开展卫生行风的督察,及时向医院报告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可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每年向医院反馈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不少于四次,反馈情况应具体并提供相关依据。 3、按要求参加医院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 4、遵守监督员工作纪律。 四、行风监督员的纪律要求: 行风监督员应遵章守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告诫直至解聘,解聘者以一定形式公告: 1、编造、篡改、隐匿或违规销毁调研和评议资料的。 2、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医院或科室财物的。 3、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监督职责的公务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 4、接受被监督对象赠送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劵、支付凭证的。 5、利用工作便利,要求医院或科室给予特殊便利条件的。 6、向监督对象透露发现的问题或调查处理情况的。 五、行风监督员聘任程序: 1、2012年2月29日前,应聘人填写《泰州市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申请表》,交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行风办(医院门诊五楼)。联系电话:0523-87221943;传真:87214699;电子信箱:txsdermyy@163.com; 联系地址:黄桥镇致富南路43号。 2、3月15前,医院审核应聘人资格,并在征得泰兴市卫生局同意后,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发放行风监督员聘书,聘期三年。 二0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泰州市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申请表 拟任单位: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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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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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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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聘(或曾经受聘)为其他部门(单位)行风监督员情况:
| 担任其他社会职务情况:
| 自愿受聘为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的原因或思考:
|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20 年 月 日
| 泰州市卫生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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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此表填好后请于2月29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行风办;传真电话:0523-87214699;电子信:txsdermyy@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