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2008〕21号
关于泰兴市扬子江高级中学、泰兴市英特
实验学校、泰州市振泰高级中学、泰州师专附属中学违规招生问题的通报
各高中:
今年暑期,泰兴市扬子江高级中学、泰兴市英特实验学校、泰州市振泰高级中学、泰州师专附属中学四所学校,违反招生政策,大规模突破招生计划,严重干扰招生秩序,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根据泰州市2008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处理违规招生问题的要求,决定对上述四所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责令上述四所学校尽快将招收的我市最低录取控制线(556分)上的学生名单报我局汇总后报泰州市教育局批准注册学籍,对线下招录的市内学生及擅自招录的外县市学生自行作出妥善处理,并在8月底前将对此问题处理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我局。如自行处理不到位或今后再发生违规招生的现象,将提请上级审批机关责令其停止招生,并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希望各校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