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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讨论] 关于S334线南通段如皋境内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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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23:02:26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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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pcrugao.cn 2010-5-12 16:26:08 来源:如皋市委新闻网
S334线经多次改造、扩建,路容路况虽有了很大改观,但全线道路等级较低,而且现有S334线穿越众多城镇,城镇化影响较大,如皋市交通局将建设S334线南通段如皋境内改扩建工程。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需要了解有关该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更多信息,或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单位或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反映。公示期限:2010年5月12日-22日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如皋市交通局
联系人:张俊
联系电话:0513-87539026
E-mail:rgjtj@126.com
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凡
联系电话:025-86576497
E-mail:jf32@jstri.com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S334线南通段如皋境内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如皋市交通局
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S334线南通段如皋境内改扩建工程推荐线路分为两段:丁堰段和如城以西段,其中丁堰段起于如皋丁堰镇334省道如东、如皋分界,桩号为AK64+036,路线沿S334如东段方向前进,在通扬运河东约1.5km处左偏,跨通扬运河(规划三级航道)后道路右转设置了一处S弯后接丁堰鬼头街转盘,同时接S334老路,终点桩号为AK72+900;如城以西段起于老G204交叉口桩号为AK87+800.9,路线沿S334如城段方向向西跨如海运河(规划三级航道),跨越G204新线再左偏利用居民房屋的空档布线,跨长甸河、中心河、红旗河及焦港河(规划三级航道),路线与江曲公路十字交叉后在蒋岱河北侧布线,在拉马河东右偏跨拉马河后接泰州交界,终点桩号AK111+091.955。路线全部为新建,全长32.155 km。
本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100km/h,路基宽度为26m,红线宽度40m。本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拟建桥梁总长1539.4m,其中主线大桥3座,长1212.4m;中桥5座,长270.4m;小桥3座,长90m。设置涵洞70道、与地方主要干线公路平面交叉6处。项目绿化面积710亩。
项目新增永久占地1875.57亩,挖方359655m3、填方243003m3,拆迁房屋面积60842m2。投资总额74980.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7万元,计划于2010年初开工建设,2011年底竣工通车,施工期预计为2年。

项目地理位图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质量现状
水环境
根据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四个水监测断面的水质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其中:通扬运河丁堡河桥监测断面CODMn超标率为33.3%,最大超标倍数1.67;SS全部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也达到1.67;如海运河老334大桥监测断面氨氮在4月1日监测数值超标,最大超标倍数1.88,SS超标率为66.7%,最大超标倍数达到1.96;焦港河搬经东桥监测段面SS超标严重,超标率为83.3%,最大超标倍数达到2.27;拉马河高明大桥监测断面SS超标率为50%,最大超标倍数达到1.93。
根据现场调查,沿岸农田灌溉产生的径流排入水体、船舶航行产生的船舶废水以及少量附近生活污水的排放,是项目沿线穿越的和河流水质指标超标的主要原因。
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监测结果,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敏感点处监测声级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功能区标准;在距离公路路肩60m外区域受现有路段G204和江曲线交通噪声的影响较小,监测路段沿线4a类区及1类区监测声级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功能区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环境空气
根据监测结果,监测点A1皋南村6组处TSP日均值、NO2小时值、NO2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本项目在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监测点A2焦港村18组处NO2小时值、NO2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TSP日均值部分超标,超标率为28.6%,最大超标倍数为1.1倍。其超标原因和当地面积小人口多以及交通量较大有关。
生态环境
项目沿线经过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有:如海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如海运河入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焦港清水通道维护区、拉马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如皋市及沿线各镇农业生产结构以农业(种植业)为主,畜牧业和渔业是如皋市及沿线各镇重要的农业生产模式,这是由南通市滨海临江、渔业资源丰富的特点决定的。本项目沿线植被以农田作物植被为主,项目沿线动物资源较少,未发现大型的或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本项目沿线土地利用以耕地为主,此外还包括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沿线村镇的住宅用地、园地以及交通运输用地。
2、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社会环境
本项目征地对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占用农田造成农业减产和拆迁影响居民生活两个方面。建设单位根据《如皋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征地、依法拆迁、依法补偿,可以保证区域内耕地总体数量和质量不下降,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质量不下降,减轻工程征地拆迁对沿线居民生活的影响。
本项目全线设置70道涵洞沟通沿线农田水系,项目建成后基本保持现有农田水系现状;项目施工便道避让村庄现有村中道路,并注意保持施工场地与沿线房屋的安全距离和地基的加固防护,避免对现有村道和房屋建筑产生危害。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对沿线农田水利、道路、房屋建筑等基础设施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通过合理的施工交通组织设计和公路交通工程设计,达到公路工程建设对沿线居民出行的阻隔影响最小。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工程和管理措施,可以将本项目的社会影响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减轻工程建设对沿线居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场地机械冲洗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施工场地地表径流水、水域施工造成的水体浑浊以及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堆场、施工便道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冲洗,不向外排放;水域施工产生的悬浮物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影响时间有限,对本项目跨越河流水质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桥面建径流采用沉淀池收集处理,路面径流采用边沟集中收集,集中交当地环卫部门,不向水源地水域排放。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
(1)施工期
根据公路工程典型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结果,昼间单台施工机械的辐射噪声在距施工场地50 m外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的相应标准限值,夜间300 m外基本可达到标准限值(打桩机除外)。夜间施工将对公路两侧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产生显著影响。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有31处敏感点,公路夜间施工对沿线居民的生活,特别是夜间睡眠的影响较大。因此,施工期间应采取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措施避免夜间施工噪声污染,以减轻施工对沿线居民生活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
根据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推荐的交通噪声预测模式的预测结果,在仅考虑距离衰减的情况下,在预测交通量相对较小的如东交界~丁堰镇鬼头街转盘西路段,运营期昼间,距离公路中心线26-28m外预测声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75-84m外满足2类标准;夜间,距离公路中心线74-85m外预测声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128-160m外满足2类标准。在预测交通量相对较大的G204~泰州分界河路段,昼间,距离公路中心线23-33m外预测声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距离公路中心线78~151m外预测声级满足2类标准;夜间,距离公路中心线76-112m外预测声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距离公路中心线143~226m外预测声级满足2类标准。
本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总数为31处,根据本次评价标准,距离公路红线35m内执行GB3096-2008中4a类标准、25m外执行2类标准。在执行4a类标准的27处敏感点中,昼间预测声级近期超标0处、中期超标11处、远期超标16处,远期最大超标量2.1dB(A);夜间预测声级近期、中期、远期敏感点全部超标,远期最大超标量11.9dB(A)。在执行2类标准的26处敏感点中,昼间预测声级近期超标5处、中期超标8处、远期超标22处,远期最大超标量5.0dB(A);夜间预测声级近期超标17处、中期超标25处、远期超标25处,远期最大超标量8.7dB(A)。
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扬尘污染和沥青烟气污染。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拌和站合理选址、拌合设备全封闭作业及安装除尘设备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因此,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
根据类比结果,本项目运营期路侧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运营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
本项目总体占地指标符合《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标[1999]278 号)的要求,永久占地将造成农业生产损失值为1688t/a,施工期临时占地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值为700.4t。通过“占一补一”耕地补偿措施,本项目不会对当地土地利用格局产生显著影响。
项目建设将造成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期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造成的生物量损失分别为3083.8t/a和1400.8t/a,运营期临时用地恢复植被和边坡植草后,项目建设造成的生物量净损失为3092.5t/a。公路建设破坏的植被不会对沿线生态系统物种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显著影响。
通过采取围堰施工及施工场地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拟定取土场12处,总面积618.2亩。取土场的位置选择尽量远离居民点,取土方式采取深挖取土,恢复为鱼塘和耕地,尽量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的影响。
本项目路线跨越4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分别为:如海运河如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如海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焦港清水通道维护区和拉马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的管理保护要求,不会影响跨越的生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功能。
因此,在采取土地资源保护、水土流失防治、施工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采取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以及剥离保存的表层耕植土用于回填取土坑恢复耕地;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圾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统一处理,固体废物排放量为零。采取一定的扬尘控制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固体废物贮运环节对环境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航道船舶事故风险和道路运输事故风险。本项目路线跨越水体下游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当此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主要对附近农田灌溉用水构成威胁,影响当地农业生产。经估算,上述事故风险的发生概率很低,在采取一定的工程和管理措施后可进一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对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3、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根据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及公众意见问卷调查,本项目相关公众普遍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并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和污染防治工作。对于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本报告书在相关章节提出了相应的工程措施和管理要求,可以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满足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环境保护措施
社会环境

(1)征地拆迁影响减缓措施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改)》、《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如皋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的要求,依法征地、依法拆迁、依法补偿。
(2)基础设施影响减缓措施
主体工程施工前,首先开展涵洞和农田排灌系统改移施工;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压覆、堵塞农田沟渠,不得向农田沟渠中抛弃固体废物;因工程需要暂时封闭水系的,施工单位应事先告知周边村庄的居民。施工便道和运输通道不得使用村庄中道路。在施工期拆迁和路基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对沿线房屋周围地基进行夯实加固,防止发生沉降现象。
(3)交通阻隔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前制订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并提前向社会公示;现有道路拓宽施工尽量采用局部封闭方式,减少道路交通中断的时间;新建道路在跨越现有通道处设置人行和车行通道。
水环境
施工期
① 合理安排水域施工的作业时间和施工方式:水域施工安排在保证正常流向的季节,采取围堰施工方式;桥梁桩基施工钻孔泥浆及时运送至泥浆沉淀池处理,不得向水体倾倒;施工结束后应对围堰区域及时清理。
② 合理布置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内设置截水沟、隔油池、平流沉淀池、清水池和泥浆沉淀池,截留施工场地内的雨水径流和冲洗废水并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物料冲洗以及施工现场、临时堆土场和施工便道的洒水防尘,施工泥浆经自然干化后回填取土坑;堆放石灰、沥青的堆场上部设置遮雨顶棚、四周设置围挡、底部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处理或铺设防渗膜处理,其他堆场配备防雨篷布等遮盖物品,防止雨水冲刷;施工营地租用当地村民房屋或利用拟拆迁建筑,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后用于当地农田灌溉。
③ 制定严格的施工管理制度: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严禁乱丢乱弃;严禁向沿线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④ 对于项目路线经过的水源保护地段水域和清水通道维护区,应设置沉淀池集中收集施工废水,不向水体排放;施工场地、临时占地应位于保护区范围外;考虑水源保护区施工时应与水厂联动和监测,保护施工期水源水质月清水通道维护区水质安全。
运营期
针对公路运营期路面和桥面径流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通过在设计期设计合理的路路面和桥面径流收集及排放系统;针对有毒有害物质在运送过程中发生泄漏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通过设计合理的桥面径流收集及排放系统,加强对运送危险化学品车辆的管理,并制定应急预案。此外,应加强公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
声环境
施工期
①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② 施工区域与沿线居民点之间设置围挡遮挡施工噪声,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夜间施工需经如皋市环保局许可后方可开展,并应在施工前告知附近居民。
③ 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在途径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④ 对于为了防治运营期噪声污染而采取的隔声窗和种植绿化林等措施,建议在施工前实施。
⑤ 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
刘海村26组等31处声环境敏感点共711户居民采取安装隔声窗降噪措施;宗家庄等5处敏感点采取加高围墙+降噪路面降噪措施;堰南村1处敏感点采取运营期跟踪监测+预留工程降噪费用的措施。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可以满足敏感点运营期声环境质量达标的要求。
大气环境
施工期
① 道路运输防尘:施工便道路面应夯实,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散货物料的运输采用密闭方式,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集中居住区。
② 材料堆场防尘:控制散货物料堆垛的堆存高度并在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土方、黄沙堆场定期洒水,并配备篷布遮盖,石灰、水泥应贮存在封闭的堆场内;合理调配物料的进出场,尽量减少堆场的堆存量和堆存周期。
③ 土方及路基路面施工防尘:取土坑四周及路基路面施工路段两侧设置围挡;取土坑采取分区开挖方式,对拟开挖区域适量洒水润湿;合理安排取土计划,减少土方的临时堆存时间;取土完成后对取土坑及时恢复;路基路面填筑时,及时压实,未完工路面及时洒水,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
④ 灰土拌合防尘:灰土拌合采用集中站拌方式,拌和站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拌合设备采取全封闭作业并配备除尘设施。
⑤ 沥青混合料采取集中站拌方式,站址选择应符合《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T006-98)的要求,设备选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拌合设备采取全封闭作业方式并安装除尘装置。沥青摊铺时应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进行。
运营期
加强公路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加强公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的整体服务水平,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
项目施工期要做好围堰和围堰拆除阶段的水质保护工作,钻孔废弃泥渣用船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施工材料设置专门的堆放场保管,预制场内的预制件、钢砼梁柱的养护水及砂石冲洗废水在施工场地均设置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的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的要求,处理后的尾水由当地环保部门接收,不排入饮用水水源,对水源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土地管理法规的要求,依法补偿占用的耕地,并补偿因此造成的农民收入损失。工程临时占地尽量使用建设用地和公路永久用地,减少占用耕地。尽量使用区域内其他工程弃土以减少取土场的数量和面积,取土场的设置应保持农田格局的完整性,其恢复方式应与附近村镇的农业生产模式相协调。
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破坏植被,现有植被应在施工前进行移栽保护。施工后期,通过公路绿化工程补偿施工造成的生物量损失。
施工应避免在雨季进行,施工作业面应及时夯实,取土坑、临时堆土场及路基施工区域应设置挡墙、排水沟、沉淀池等临时防护设施防治水土流失,并配备遮盖物遮挡雨水冲刷。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清理,拆除施工临时构筑物,回填耕植土复垦,取土坑及时恢复为鱼塘。
固体废物
(1)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以及剥离保存的表层耕植土用于回填取土坑恢复耕地;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圾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统一处理。
(2)固体废物临时堆场集中设置,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堆垛配备篷布遮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堆场四周开挖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截留雨水径流。
(3)固体废物的运输车辆应配备顶棚或遮盖物,装运过程中应对装载物进行适量洒水,采取湿法操作;运输桥梁桩基钻渣的车辆车厢应具有较好的密封性,不得有渗漏现象。固体废物的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集中居住区。
环境风险
(1)跨越通扬运河、如海运河、焦港河和拉马河桥梁位于水域的桥墩应进行防撞设计。在桥梁两端设置限速和禁止超车标志,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
(2)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全国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关于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有关规定,贯彻交通部《关于继续进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226号)以及《如皋市移动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
(3)公路运营单位制定专项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公路运营部门应加强与如皋市农林水利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与公路跨越河流下游水闸管理站的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通知下游闸门关闭,控制事故径流污染的影响范围。
四、结论
S334线南通段如皋境内改扩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环保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沿线公众的支持,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前提下,可以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减缓生态影响的要求,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S334线南通段如皋境内改扩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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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8-13 23: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泰兴有类似的文件吗?老百姓心中没数,如皋已经修好,而黄桥这一段究竟经过哪里还是在瞎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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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14 08: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生龙活虎 发表于 2012-8-13 23:05
泰兴有类似的文件吗?老百姓心中没数,如皋已经修好,而黄桥这一段究竟经过哪里还是在瞎猜?


经过哪里早确定了,泰兴那头开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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