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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贷,380万打了水漂,谁能替我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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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15:05:46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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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最大的梦想。2012年2月11日家住泰兴市黄桥镇文明路的李先生也是抱着这个梦想经法院竞拍所得的黄桥镇致富路房屋一栋,总价值380万人民币。
  抱着激动喜悦的心情,李先生一次性付清了所有的钱,希望房子可以尽快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可以用这套房子开个小店做生意了。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钱付清了,手续也办好了,可房管处却怎么也不肯把房子过户到李先生名下,理由是:现登记人和裁决书上的申请人不一致。
  这让李先生很不理解,房是自己经过法院拍下来的,这钱也都付清了,为什么不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难道从法院拍的房都能出现法律问题?
  原来,之前的房主黄某先将房子200万押给泰兴诚信典当行后,又伙同泰兴房管处的徐某将现有抵押注销,黄某又以此房骗取姜工行贷款430万,同样在房管处做了抵押登记,这样就造成了一房两贷。而自己拍得的380万元人民币却不够黄某抵债,黄某不还工行的钱,抵押不注销李先生就过不了户。现在的抵押人是姜堰工行,而申请法院拍卖的人是泰兴市城信典当公司
  房管处认为,是泰兴市房管处内部工作人员徐某私自将原来抵押登记信息注销所致,房管处要等到现有抵押人异议完再过户。4月6日泰兴市人民法院根据姜堰工行的异议下了裁定,驳回现抵押登记人的异议。李先生再次要求过户,房管处仍拒不执行,理由是:要李先生等到姜堰工行上诉后再定。
  6月15日,泰州市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驳回姜堰工行异议,维持原判。泰兴市人民法院下发司法建议书给房管处,要求房管处将现有抵押登记人姜堰工行注销,过户给李先生。之后李先生去房管处要求过户,但房管处仍拒不执行,理由是:需要内部调查完再说,过户期限不定。
  从2012年3月1日至今,这套房子也没过户到李先生名下。380万元人民币是李先生从银行里贷的款,到现在这银行利息的支付让李先生和家人的生活很拮据。李先生也曾多次找到房管处和房管处的上级部门泰兴市住建部反映情况,也通过信访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但房管处至今还未办理。
  造成现在的局面房管处有着很大的责任,但是房管处一直拖延李先生过户期限,这让李先生很郁闷。当初自己在法院拍房,为了就是有保障,可没想到还整出了一房两贷加一卖这种事儿。
  更让李先生不能理解的是,房管处最近做出了一个决定,同意给他过户,但是姜堰工行的抵押要跟在李先生后边,这简直是荒唐之极。既然问题出在房管处,房管处就应该积极地解决问题。可房管处的这样的态度让李先生很费解。
  李先生认为:法院都判决了,为什么还不把房子过户给自己。就算过户还要让自己背上430万的债务,这简直是让人无法接受。难道房管处的权利还凌驾到法律之上了?!
  “其实我们老百姓要求真的不高。”李先生说:“无非就是国家安定,生活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如果生活没有保障,失去生存权,没有合法合理的权利,社会又怎能和谐呢?我真的希望房管处也体谅体谅我们老百姓,我们省吃俭用的买套房真的不容易。我为了买这套房子,把自己家的房子都抵押了,又向亲朋好友借了不少钱,还向银行借了不少贷款。本来买这房子是为了开个小店,没想到店没开成,还欠了一屁股债,更荒唐的是还莫名其妙的背了姜堰工行430万的债,这让我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怎么接受得了?!”说到这里,李先生失声痛哭。
  虽然这件事主要是黄某和徐某串通操作的,但也是因为房管处管理松懈造成的,出了这样的事,希望房管处积极配合,毕竟老百姓们认为法律是公正公平的,法律是铁面无私的。只有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的法律才能成为群众的“保护伞”。
  李先生并不想把事情闹大,只是觉得自己很委屈很无助。明明自己是一步步按着法律程序买的房子,钱也付清了,有关部门提出的所有问题和后续需要办理的手续,自己都积极配合并且办理了,可房管处一直不给自己过户,不过户,李先生就不能做生意,也不能出租自己的房子。满打满算到现在已经快7个月了,李先生被各种利息压的透不过气来,这些钱谁来替他承担,这些辛酸谁又能了解。
  大家也许都不明白,为什么在神圣的法律面前,为什么他们想怎么做就敢怎么做,他们想不接受法院的判决就断然不会接受,他们想去对抗法律就会悍然去对抗。至于法院的判决,可以置之不理,要一直这样下去,我们老百姓的苦去哪里诉?我们的冤屈又能告诉谁?我们拿着空头支票一样的法律判决书又有什么用?
  很多次,李先生都深信不疑的说:“我依赖法律啊!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个说法。” 是的,我们民众依赖法律,我们相信法律,我们的生活也离不开法律,也只有法律才可以维护我们公民的一切权利。可是与官方打赢了官司,而官方凭借手中权力,让官司“不兑现”。这让我们老百姓情何以堪,这样的事情虽说屡见不鲜,但这种事积压太多,势必会引发成群体性事件,诸如聚众、械斗、上访,甚至是冲突,在“依法治国”的思想提出一段时间后,法治进入常规便会随之而来。
  老百姓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健康的法制社会里,希望政府部门也能理解老百姓生活的艰辛,国家一再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可是在国家政府权力及其执行者对普通老百姓权益的尊重和保护上,我们看到的是法律对某些少数官员根本没起到作用。甚至于,判决书都下来了,少数官员却拒不执行。虽然是少数,但是时间久了,老百姓会怀疑法律,会怀疑这个当初给了我们“依法治国”这个承诺的政府还可不可信。更何况现在百姓的生活真的不容易,不是房奴就是车奴再不然就是孩儿奴。请为了建设中国而辛苦工作的建筑工人,请为了养活中国13亿人民而在田间劳作的农民,请为了中国科技而奋发图强的广大学生,请为了中国的明天更美好而顶住压力的上班族,请为了中国老百姓,也为了在本案中遵纪守法又付了全款却得不到房产证的李先生,请还给他们一个公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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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8-20 15: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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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8-20 15: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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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16: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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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16:5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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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8-20 17: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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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8-20 17: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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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0 17: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马的屁,这是什么世道,房管所一群混账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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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0 17: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弄到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上去!

点评

能让你上去吗  发表于 2012-8-20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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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8-20 17: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380万?有钱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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