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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0 18:55:56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市政府关于公布黄桥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2012-11-30 16:44:56 来源:市政府 评论:0 点击:276
市政府关于公布黄桥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泰政发〔2012〕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区四园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的决策部署,赋予黄桥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其发展的内在动力,根据中央编办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泰兴市黄桥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泰兴市黄桥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市政府确定了首批下放至黄桥镇行政权力,经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首批下放至黄桥镇行政权力自2012年12月1日起由黄桥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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