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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i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27 20:19:31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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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si 于 2013-3-27 20:21 编辑

http://club.autohome.com.cn/bbs/thread-a-100016-20676706-1.html   

此为对方车辆



      本人即此次事故的英朗车主,也就是高速车祸中被打的当事人,发表此帖前,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把这件事写出来,因顾虑因素众多,这里不一一阐述,但是现在我还是把它公布出来,让广大车友能够对事情的前后有个详细的了解,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此事在大家的关注下能够得到公平妥善的解决,也为我自己积累经验跟教训!

       事发经过:本人3.15日中午1点至1.30,由泰兴方向往扬州方向行驶在沪陕高速(宁通高速)以120码在超车道正常行驶(始终地:无锡——扬州),在刚过宣堡服务区时,一辆苏M泰州牌照黑色君越轿车从匝道口驶入高速并且在不打左转向灯的情况下往超车道靠近,由于对方刚驶入高速,速度并未提起,且在其前方无车辆的情况下,1/3车身已经进入超车道并未见其有转回行车道行驶的打算,本人在对方车辆后20米左右的距离,见其仍然在往超车道靠近的情况下采取刹车,闪灯并且鸣笛示意对方,但是当时已经完全刹不住,脑子里当时唯一的想法就是赶快在中间绿化带与其车身的剩余空间通过,(以免大家产生疑问我为何不转向行车道,这里要说明一下,因为当时情况紧急,在我闪灯鸣笛的去情况下,我并不确定对方看到我的提示会不会转到行驶道上去,如果转到行驶道上,我也转,势必会造成撞车追尾,并且当时的情况已经不允许我快速打方向转入行车道,因为高速急速打方向的危险性开车的人都知道,这个无需多说。)最后本人车辆在非常靠近绿化带的情况下通过,并且在通过那一刻看了下右后视镜,对方的车头已经非常贴近我的车身,完全是擦着车身而过,当时完全是胆战心惊,手心全是汗。

此图左侧为超车时,右侧为超车后行驶

(白色为本车,黑色为对方)

    通过后本人将车辆逐渐降速且行入行车道以平复下心绪,哪知没过一会,刚才那辆黑色君越轿车迅速在我左侧超车道超车,并且在超过的那一刻有意往右侧行车道拐了一下,来别我的车辆,并且副驾驶车窗伸出一右手竖出中指后在超车道快速驶远,由于当时本人心绪还未平复下来仍处于受惊状态,见此状,并未理睬,继续在行车道行驶。到这里,也许大家认为事情就结束了,说实话我当时也这么认为的,可这仅仅才是开始,就在我重新提速120码在超车道行驶后,见苏M黑色君越轿车在前方慢行(当时前面有大货车挡在超车道),本人就采取刹车降速跟随黑色君越轿车后慢行,一直到在大货车转到行车道后这一段时间内,黑色君越轿车时不时会突然采取刹车,有时会紧急,有时轻微,其中几次本人也差点追尾,当时以为是前方大货车的原因,并未往其他方向想,认为对方采取刹车制动也是根据前车做出的反应,不知是我太单纯了还是我把对方想的太好了,就在大货车驶离超车道,对方加速通过,我也开始加速通过货车时,刚开出没多远,对方黑色君越轿车仍然采取突然制动以及变道来阻止我前行(这里要重要的说明下,前方是路况良好,没有车阻碍的情况下),并且随着我的加速,对方加速,我变道,对方在我前面变道,我减速,对方减速,来阻止我前行,对我行车造成严重威胁。

    此时,我已经知道对方是故意而为之,针对我了,可能原因就是因为之前我对其闪灯并鸣笛,说实话,针对此况,我几次想借机超车,均失败,就这样,我慢慢,小心翼翼的跟着其后行驶一段距离后,终于在一个超车道有辆慢车,我利用行车道也有车的情况下,跟随行车道车辆快速通过其与超车道的慢速车辆后仍然在行车道行驶,此时黑色君越轿车也立刻加速上来欲超过我,因为我刚才说了 ,我是跟一辆车一起从行车道驶出,所以此时前方的车辆已经转入超车道行驶,而我仍然在行车道,我两车速基本相当,这里要着重说明下,此时是个有点带往右转弯的路线,超车道的车辆比较靠近行车道,因此,为远离它,我也随之往右打了点方向,比较靠近紧急车道,就在此时黑色君越上来后见超车道无法超车,就迅速转入紧急车道准备超车,接下来的一幕,相信大家都猜到了,君越车左前方撞到我的右保险杠之后接着撞到我的右后门,之后双方都立即靠边停车,黑色君越停在我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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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事故发生模拟图(蓝色车为上文提到的从后方行车道上来的车辆)


    从车上立马下来三个人,其中二人留着寸头,手臂上纹着纹身,直接在其后备箱拿出像棒球棒一样的东西(后确认为车方向盘锁)光天化日之下对我车辆进行打砸,致本车所有玻璃损毁,车身多处严重损伤,在砸开驾驶位车窗玻璃后打开车门,欲拖本人出车,因本人一直绑着安全带,并没被拖出,便对我进行拳加脚踢棍棒殴打,致使本人多处受伤。在对方打砸车辆的同时,本人报了警。到警察来之前的这段时间,对方除了不停的对我本人及车辆进行殴打,打砸之外,还对本人进行言语恐吓,威胁。










主驾玻璃已经没有了









1、此事我会实时更新最新处理情况

2、对于对方的车牌,包括事件处理中所牵涉到的一些交警的警号,姓名等信息暂时不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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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过程:

  • 事发当天下午:交警于1:45左右到了现场简单询问后,便带双方来到交警队(泰兴高速二大队)处理,在把双方的车扣留停车场之后,此时对方车上人员已经一个一个的分散离开交警队,只剩驾驶员一人最后从办公室出来后见到我,问我想怎么样,我便没搭理他,回了一句,一切按法办,之后驾驶员也离开了交警队,我便进入交警办公室,询问一位X姓交警此时如何处理,因为牵涉到殴打人员跟打砸车辆,我便询问是否要打110,向派出所报案,谁知此X姓交警爱理不理,回了我一句,随便你自己,你想报就报,你想不报就不报,这尽然是一位执法民警对一位受害人说出的话,因为在高速上我就已经报了110打砸事件,所以在交警队不久,姚王派出所的民警到了现场,找我了解了事情情况后,便开始找对方车上人员准备带回派出所审理,谁知此时出来一个人(之后知道原来此人是高速二队的L姓副大队长,并且对方是事发时已经找人跟他打了招呼,后面我会提到),对着我跟我弟弟及朋友三人说(我在事发时已经电话通知家人,并且与派出所基本同时到达高速二大队):“这件事,不属于我们派出所管理,我们不过问,你们自己先去医院看伤,(当时我身上有血)”。因为当时对方已经没有人员在现场,我们便去了医院检查,检查结束后,我们再次来到医院找到处理该事的X姓交警询问如何处理,该交警声称无法联系上对方为由,当天并无任何处理方式,只告知会通知对方,说星期六(也就是第二天3.16)会电话通知我们,并且让我们星期一(3.18)来这里对车辆做物价评估,期间我们多次询问X姓交警联系方式以便回去后方便了解事情处理方式及情况,可其多次推脱,不予理睬,最后就留了个高速二大队的监督电话。

    事发到最后晚上我们离开,此大队未有一人对我们及该事主动过问,没有对事件做任何一个笔录,对车辆及证件扣押也未开具任何手续,并且在我们追问下,以声称联系不上对方为由,不处理事情,未拿出任何处理方式,到最后还是在我们的坚持下,让我写了份事发经过,当天就在这样没有任何人过问此事的情况下让我们回去了

      3.16日在家,给前一天X姓交警留的所谓的监督电话联系他,得到的结果,当然是根本就联系不到该X姓交警,也没接到该交警的任何电话。

   3.17日在等待中度过

到这里大家也看出来交警队的处理方式:

    1、这个所谓的L姓副大队长,当时是以“我们派出所”来跟我们说不受理,当时以为其是派出所人员,后来才知道根本不是,分析它当初这么说的缘故是想把我们跟派出所的人打发走,因为当时姚王派出所已经开始找对方人员并准备带走,而且对方车主是直接对这件事跟他本人打了招呼,后面我会提到;

    2、此X姓交警的,针对当天事情发生后,处理的方式及态度,是极其的推脱,没有任何的说法,只想把我们打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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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8星期一,也就是3.15事发当天X姓交警通知我们今天过来处理事情并且对车辆进行评估,早上10点多到达泰兴高速二大队并未找到X姓交警,从其他交警处得知,其今天休假,当时大家就感觉被耍了,难道此X姓交警不知道自己星期一休假吗?还让我们星期一过来扑个空门,就算你临时有事休假,你起码电话告诉我当事人一下,或者让其他交警跟我们处理,你这样不声不响的自己休假去了,让我们白跑一趟,你这是在袒护对方,为对方争取时间找人还是你根本不想处理。

因为找不到该交警,也就知道今天的事情处理不起来,但是既然来了,总归希望有点进展,便询问其他交警,如何对车辆做物价评估,得知找一位W姓交警开具委托物价局评估单后,去物价局评估即可。于是便开始在高速二大队找此W姓交警,得知其目前在泰州,中午之前回来,索性我们也就等其回来,在寻找此W姓交警的过程中,我们在三楼的副大队长办公室发现了事发当天以派出所的口吻跟我们说“我们派出所不受理”(前文提到)的L姓副大队长坐在他的官椅上和一个交警在聊天,于是我们便进入询问,为何X姓交警通知我们今天过来,自己却休假,为何针对打砸车辆及殴打本人,没有任何的处理方式,连询问都没有,更没有笔录,针对车辆被砸,人员被打为何不立案,此L姓副大队长能做到这个位置,我相信是跟他打官腔的本事有很大联系的,针对上面所提出来的问题,没有任何的回复,只是说,你人是轻伤,没什么大事,无需立案,并且车辆被砸要损坏一定金额以上在说,我们便询问多少金额以上(其实我们已经查过5000以上便可立刑事案件,但是当时我们装作不知道,想听听他怎么说),该L姓副大队长一直在说,到时候我们会告诉你一个金额,超过这个金额就会立案,不超过就不立案,居然得到如此的回答,难道法律上明文规定多少金额以上就可立刑事案件的条例,到你L姓副大队长这里就变成你说多少以上就立案,你说不够标准就不立案了吗?难道你的权利比法还要大?

见在这里也得不出任何答复,便不与其交谈,走出办公室在外面等W姓交警,从W姓交警回来,我们拿到委托物价评估单到下午物价局人来对车辆进行拍照评估这一段时间,除了中途多次拨打110,政风热线之外,无其他状况。

这里要说明一下,从事发一直到昨天为止拨打泰兴110叙述事情,泰兴110报案中心给我们的回复居然是在高速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由高速交警处理,我就纳闷了,难道高速上发生杀人放火,贩毒走私也是交警去处理吗?警察不分警种吗?是个交警都可以处理这些刑事案件吗?再次,对于泰兴110报案中心,这里我不做评价,我只想说,当我们老百姓受到伤害时,第一时间都是拨打110,可得到你们这样的回答,你让我们老百姓以后自身受到伤害时第一时间去找谁?

好了,继续往下说,物价局人拍完照片回去后,需要我们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因为证件被扣押),我们便再次来到泰兴高速二大队,希望有人能告诉我们事情的处理方式同时也把行驶证复印一下,出乎意料的是,不知是我们下午打了110电话有用了,还是12345政风热线起了作用,总之大队里交警的态度有所转变,开始有人出来处理事情了,一位Z姓交警让我对病历进行复印,并且带我去办公室开始做询问笔录。

在我出大队门去复印行驶证及病历的同时,正好看见对方车主和另一人进入大队,我们以为是通知对方来处理事情,等我们复印完再次到交警队时,未见对方车主,询问Z姓交警,也称未见其人,于是我便不在寻找,我随Z姓交警进入办公室进行笔录把材料交给他,在我做笔录这段时间,我弟弟和爱人在外面并没有闲着,他们在找对方车主,就在副大队长张办公室三楼看见对方车主二人从该办公室出来,(试问,作为当事人几天不露面处理事情,一来交警队不去找当事交警处理事情,就直接到副大队长的办公室交谈,他们之间有何勾当,明眼人一看便知),他们出来后准备离开交警大队,此时被我弟弟拦住,问对方为何不处理事情就想走,此时我在办公室做笔录,我接到我弟弟电话说对方车主出来了,于是我与跟我做笔录的Z姓交警出办公室见到对方车主,Z姓交警便简单询问其当时的情况,当然他只承认当时砸车是他一人所为,其他人没动手,而且声称其他二人,目前联系不上,外出打工为由,无法通知到场做笔录,并声称只砸了玻璃,车身其他部位没有打砸,Z姓交警追问,那为何驾驶门有被砸坏,其装称不知道(这里太会演戏了,难不成主驾驶门自己还会变形),甚至说自己是停在应急车道,我倒车撞他前面,对于这样的解释,我只能说,他的理由找的太好了,Z姓交警也就不在跟他继续交谈,通知其明天与其他二人到场做笔录(后得知第二天只有其一人到场),随后对方便离开大队,我仍然继续做笔录,之后便是回去等Z姓交警的通知。



伤都是轻伤,身体基本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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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前一天(3.19)电话约双方第二天早上九点到大队处理,因为是朋友的车,驾照是2013年新拿的,我的驾照被扣,所以朋友开车只能选择走国道,所以到泰兴时已经是11点多了,早上也就没有处理事情,约好下午两点处理,这里迟到是我的责任,下午到交警队时也跟交警表明了。

好了,切入正题,由于约的两点,我们早到了一会,便与Z姓交警交谈了一会,交警告知我们,昨天(3.19)给对方做笔录时,对方认错态度良好,愿意承担砸车所产生的修车费用,以及事故责任认全责并且当面道歉,听到这里,我以为今天应该会很顺利,应该可以拿车回去修了,我们也将我们的想法告知了Z姓交警,事故责任大家保险都是全的,这个处理问题不大,都有保险理赔,但是只对车辆打砸修车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是我们当时不能接受的,因为事发到目前为止,我们也产生了费用,医疗费,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车损等费用,Z姓交警的意思,让我们不要抱太大希望,可能赔付不了那么多,恐怕很难谈(其实我本就没有想私了的想法,我一直觉得此事不应该有交警处理,而是由刑大或者是派出所处理),我们也没有理会,就等对方到来,对方在2:40左右到达大队里,于是Z姓先把我们之前告诉他的想法单独跟对方说了之后,约双方在一起商谈,期间商谈内容无非就是为了赔偿及责任进行争辩,这里不一一阐述,我也阐述不了,因为我不可能牢记当时每一个人的对话,我就主要说下大概情况:

    对方始终坚称砸车行为为其一人所为,别无他人,并且对竖中指,阻止我行车等行为予以否认,并且对事故责任也不像Z姓交警所说自己认全责,这个问题,Z姓交警当时就质问了对方为何跟昨天做笔录时说的不一样,也没得到任何答案,而双方对赔偿基本就没怎么沟通更谈不上达成,中途对方始终针对交通事故说事,而并非打砸车辆及殴打人员,而我们一直在阐述打人及砸车事件如何处理,事故对双方来说,都有保险公司,前文提到,都有保险理赔。最终此次调节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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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广大的车友,最近一直比较忙,没有时间上来更新时间发展进程,其实也没有进展,从上次3.20日调解到昨天3.26日,基本交警队没有任何说法,中途我主动联系过几次,都没有得到任何答案,回复只是说等物价局的评估报告出来

好了,重点来了,星期一(3.25)跟物价局联系,得知评估报告已经出来,于是第二天(3.26)早上本人到达泰兴物价局领取评估报告,查看了下金额及明细,总车损金额为7220元,这里要着重说明下,因为事故撞车为后保刮擦及撞到后门,大家看以上图片就可以看见,所以物价局在:后保做漆,右后门、右中叶子板、右后门下槛、右中立柱钣金及做漆这一栏里标注金额为1800元,也就是说,我的车被撞包括B柱(右中立柱钣金及做漆)被打砸的,一共是1800元,上面我已经提到总金额为7220元,我们姑且这一栏为事故发生,就算折去这1800元,还剩下5420(刑事立案标准为5000元),已经完全够的上立刑事案件,本以为这次交警会立案,就在我把这份评估报告交给该大队后,回去的路上,该Z姓交警给我来了电话,居然跟我说,他们不认可这份评估报告,认为事故车损与打砸车损没有区分,声称已经联系物价局,要求重新评估,并且要求我重新做笔录,当时我并于理睬,简短回复几句便挂断电话。

大家到这里已经可以完全看清楚,从事件发生到目前为止,该大队可以说完全是在袒护对方,迟迟不肯移交案件或者立案,上面我也说了,就算1800全部去除,金额也够得上,为何不立案,更何况这1800里面就包括打砸车辆的车损,当初车辆评估,是你们交警大队开具的委托书要求物价局来评估,现在评估报告已经出来,也是你们不认可,还有没有王法了,就该大队处理事情的公平与否大家心里应该清楚。在这里,我要质问该大队以下五点(暂时这么多):

1:事发当时在交警队姚王派出所到现在准备带对方人员会派出所审理时,该姓名:陆正海,警号120918,副大队长为何要声称我们派出所不受理;

2:事发当天下午警官:徐汉杰,警号:120734,为何没有对此事做任何的询问,连笔录,扣押车辆及证件的手续都没有,并且声称联系不上对方为由而不处理事情

3:警官:徐汉杰,警号:120734为何明知自己星期一(3.18)自己休息的情况下,仍然让我们到交警队处理事情,而导致根本就没有人出来对这个事情进行对接;

4:副大队长:陆正海,警号120918,为何3.18下午,对方车主来交警队后不是直接去处理事情,而是直接跑到你办公室,并且从你办公室出来后,准备直接离开,没有来处理事情的任何意愿,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5:作为物价局的评估报告,当初是你们大队开具的委托书要求物价局评估,现在开出来了,又不认可,委托的是你们,不认可的也是你们,你们是无赖还是执法人员,难道就因为金额达到立刑事案件的标准,你们就要求重新评估。

目前本人已经把此事向政风热线,电视台、稽查大队等相关部门反映,至于最后的结果怎么样,目前不得知,不过还是向当初承诺大家的一样,不管事情结果怎么样(一直做着最坏的打算),一定会更新完毕,请大家见谅并能够关注与提供线索及帮助!

对方车牌稍后公布(目前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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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27 21: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继续往上举报,应该有人出来主持公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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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9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3-28 09: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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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3-29 14: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一定要公布车牌号码,人肉他,太猖狂了,黄桥网友支持你,一定要深度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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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1 11: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太可恶了
官官相护,什么玩意
泰兴的警察就这样当的吗?
支持你
投诉他
习近平上台专门抓这样的腐败贪官
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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