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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0 09: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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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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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一名普通职工,王伟,2013年8月29日医院督查通报部分公布如下:
补充说明:本人是休息时间,非上班时间,放弃个人休息时间来医院加班写病历,且未接触病人,未进行任何诊疗操作,仅仅是坐在电脑桌前写病历。医院管理方案规定“上班时间衣帽整齐,仪表端庄,着装规范,佩戴胸卡,发现仪表不端庄,不挂牌上岗,每人次扣30元”,本人是非上班时间在院加班,未要求发加班费,不求表扬、奖励 ,相反,医院领导反而扣本人30元,理由是“未穿工作服”,院长规定所有职工都要穿工作服、挂牌上岗,包括行政人员。为什么干部上班就可以不穿工作服不挂牌上岗呢?为什么普通职工非上班时间来加班未穿工作服就被扣钱呢?为什么上级领导来检查时,二级医院评审时,那些干部也知道穿工作服挂牌上岗呢?为什么平时查别人时、平时自己工作时不穿工作服不挂牌上岗呢?是不是职工非上班时间未穿工作服就不能来院了?30元钱是小事,只是不在理上!话不多说,希望大家评评理!附二院管理方案部分及督查通报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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