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孙宏建等同志记功奖励的决定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乡镇(街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涌现了一批经济工作“十强乡镇(街道)”和发展高效农业“十佳乡镇(街道)”。为表彰先进,弘扬创先争优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争创经济工作“十强乡镇(街道)”、发展高效农业“十佳乡镇(街道)”活动考评办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泰兴市黄桥镇原党委书记孙宏建等9名同志享受市级劳模待遇,给靖江市斜桥镇党委书记张劲松等9名同志记二等功一次(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不畏艰难、扎根基层的奉献精神,开拓奋进、勇创一流的争先精神,勤勉敬业、大干苦干的拼搏精神,为推进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实现全面小康、融入苏南而不懈努力!
附件:记功奖励人员名单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8日
附件
记功奖励人员名单
一、享受市级劳模待遇人员(9人)
泰兴市黄桥镇原党委书记孙宏建
泰兴市宣堡镇党委书记李宝泉
兴化市戴南镇党委书记马元连
兴化市张郭镇原党委书记徐学坚
兴化市临城镇原党委书记吴海盈
兴化市安丰镇党委书记常传林
高港区永安洲镇原党委书记吴斌
高港区胡庄镇原党委书记王国平
姜堰区姜堰镇党委书记戴兆平
二、记二等功人员(9人)
靖江市斜桥镇党委书记张劲松
泰兴市元竹镇党委书记赵建东
泰兴市新街镇原党委书记何文军
兴化市陈堡镇党委书记刘宝华
兴化市临城镇党委书记刘宏照
高港区白马镇党委书记马才本
高港区许庄街道办事处原主任匡裕民
姜堰区桥头镇镇长俞扬祖
姜堰区张甸镇镇长段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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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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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