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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曝光] 黄桥镇城管又打人了,多名城管执法人员对老百姓实施暴力,王法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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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3-22 06: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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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3-22 12: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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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22 12: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看过视频。为我们身边有这样一群低素质的城管而深感可怕!你们是执法部门还是黑社会?如果你们对待的是犯罪分子,老百姓会拍手叫好,但对待民众动手打得如此惨就有些过了!你们的存在,不是当土匪,是为人民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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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22 17:59: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各行都有各行的难处,城管也是人,很多事情城管也是有软肋的。但是这个行业需要的是严肃性,引发不必要的误会及麻烦他们也是不想的,他们更需要的是工作的支持。试想:社会变美好,和谐了;还需要执法部门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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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22 18: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丽水
执法可以,最好少用点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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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22 19: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我滴个妈呀,李飞龙就是瓦邻居,他丈人家在野向村,他们现在都住丈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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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22 19:35: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请问:你们老师在教学的时候,对一些经常上课不听讲,还捣乱,影响其他同学上课的同学,要想让他安心点,是对他苦口婆心,白费你的心力而且还取不得成效的好;还是严声厉色,着重讲评立取成效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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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23 01: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来不想就此贴说些什么,一是公安部门正在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不敢妄言;二是担心会遭受无端的攻击;三是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然建权先生既已置顶,就不得不谈谈个人的意见(请先生见谅)。
就帖子本身而言,文笔流畅,很像是出自专业人士手笔,文章很好,却经不起推敲。首先是去年的事,姑且不论沿途抛撒垃圾是否有损社会公德,环卫所女驾驶员的职责就是开车,有能力跟两个大男人动粗吗?一个柔弱女子,且有几分姿色,在遭受污言秽语侮辱的情况下,出言指责,再遭推搡。还有,事发后当事人前往执法局要说法,试问,找执法局哪一个领导了?是粗暴的封堵大门!执法局要想打人,会好言相劝,息事宁人吗?其次,3月13日下午,环卫车辆沿途捡拾垃圾,这是职责,更是公务,却遭到无理拦堵,驾驶员再次遭受诸如“偷野男人”、“喜欢跟人玩”等等不堪入耳的侮辱(是否存在其他屈辱,留待公安机关调查),本着不扩大事态的原则,忍辱负重,这是素质,执法车途径发现,出于稳定社会秩序考量,建议双方到派出所接受调解,驾驶员上了执法车,拦车人员非但不去派出所,反而变本加厉拦住执法车,何其嚣张?!这些,帖子上为什么不说?第三,既然帖子非常肯定打人者是执法人员,且未离开溪桥站,又怎么知道是受某领导指使?是否存在杜撰之嫌,请网友鉴别。第四,事发第二天,有来自盐城的记者采访,带着当事人四处招摇,忘却了新闻必须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对所拍摄的画面带着倾向进行技术处理(事后才知道这记者是当事人的妻舅),那么,拦车人的行为包括年前的封堵执法局大门就不足为奇了。
需要说明的是,环卫所女驾驶员因为头晕呕吐,至今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并准备转院,其家属也就人身安全和荣誉问题找环卫所要说法。执法部门因为职责的原因,一直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同时,还要担当应有的职责,不可能停下工作专门应付此类事件,请广大网友给予理解。

点评

黄桥的城管不要脸是出了名的,打人的事实总抵赖不了吧!不要避重就轻,说城管有多有理!  发表于 2015-1-21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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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3 11: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丽水
请问楼主:
1、2014年1月,你在大街上乱扔垃圾还有理了?人家环卫工“逼停”你就“推搡辱骂”?
2、3月13日下午,又是人家环卫工先找你的麻烦?
3、两件事是因谁而起?两件事中你始终没有骂人?没有打人?
楼主,不要再自欺欺人了,也不要再黑城管了,更不要再欺负清洁工了。所谓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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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3 11: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公元2014 发表于 2014-3-23 11:01
请问楼主:
1、2014年1月,你在大街上乱扔垃圾还有理了?人家环卫工“逼停”你就“推搡辱骂”?
2、3月13 ...

这么看,楼主也不是好鸟。{: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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