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曹大炮”及交警说几句
想必此帖发出后会招来褒贬不一的反应,甚至众友的谩骂,但作为“就事说事”的我,还是冒着风险说上几句,以体现黄桥人的交通素养吧。 “黄桥在线”关于“曹大炮”其人的议论每年都有一两次,有赞其执法严格,大胆管理、敢于碰硬的,也有攻其粗暴执法,出言不逊,不通人性的。但大家应该有目共睹的是,现在黄桥镇区的交通秩序与前几年相比应该好多了吧!试想没有这些“大炮”式的交警冲锋陷阵,冒险厮杀,哪来如今的井然秩序,畅通无阻?你看看:现如今,女子岗亭的飒爽英姿;泊位停车的整齐划一;酒驾事故的全面压降;主要路口的警力配置;危险路段的仿真警车;重要集地的喇叭宣传...... 无不凝结着黄桥交警为广大群众办实事的良苦用心。有一位外地来黄投资的朋友曾说过:像黄桥这样一个乡级镇,有这支交警队伍,管理的如此良好秩序,真是了不起。 再看看:在万家团聚时,是交警放弃与家人团聚机会,大年初一都在一线指挥,疏导交通,让大家走好走了;在酷热暑天,刺骨寒风中,是交警不顾个人冷暖,坚守一线,守住阵地;在沿着朝阳,披星戴月中,是交警不分昼夜,不分时段守护着110,处理现场,受理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善待他们吧!其实有时真感觉他们可怜,里外不是人!! 常言说得好:没有红灯的约束,哪来绿灯的自由。交警是代表法律而执法的,他绝不是个体行为。法律具有约束性、强制性。况且交通法规的每一条款都是用无数个生命、鲜血得来的。“纠正一起违章,挽回一次生命”。就拿驾乘二轮摩托车戴安全头盔来说,头盔是起保护头部不受强冲击而受伤作用的。让你戴安全头盔是为了保护你,并不是有意刁难你,跟你过不去,罚你50元,是让你长记性,强制性地养成习惯,不致于头部直接造成脑部受伤。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车祸中头部直接着地死亡率高达80%以上。况且罚款50元,也是交通法上明文规定的,也不是他们交警有什么自由裁决权,愿罚多少就罚多少呀!再说,经常看到交警查酒后驾驶时,每查处一起酒驾时都有一大片围观的人出言不逊,说警察又抢钱了,过节发奖金了,甚至有的人帮助酒驾人解围逃脱等等,殊不知,酒后驾驶的危害是十分大的,大脑失去理智,对路上行走的每一个人、每一辆车都产生严重的威胁,怎么就分不出好歹呢?!还有违章停车、闯禁区、黄包车等等,严格管理没有错。 作为在这片红色土地上生长的一员,理应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更应配合交警执法,这才是应有的市民素质。 诚然,“曹大炮”等人的执法粗暴是与文明、理性、平和相悖的,我想这也是跟不守交法的行为怀恨在心有关系的,前面纠正了,后面又犯,眼睛一睁,险象环生,凡此种种怎么不让人深痛恶,心生焦躁?毕竟他们也与我们一样,都是有七情六欲的,恨铁不成钢,心急如焚啊!!换个角度,这不也足够以说明“大炮”们有管理的责任心呢?! 大凡是被处罚过的,还是有偏见的朋友,为了您的幸福,为了家人的幸福,善待自己,理解“大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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