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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区新闻] 泰兴市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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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12-9 22:24:15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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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叶余华 通讯员 赵振强)根据省纪委和泰州市纪委《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要求,市纪委发出通知,从现在起至2015年2月底,在全市开展党政机关干部(含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要强化教育宣传。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 《廉政准则》 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510”廉政账户及增设卡(券)廉政专柜的通 知》(泰纪发〔2012〕1号)以及《关于转发泰州市纪委、泰州市监察局〈关于党员干部上交收受礼金礼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泰纪发〔2014〕63号)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大家坚持从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送卡送礼等不正之风复发反弹,确保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在我市落到实处。
  要严明纪律要求。各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重申和明确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视同收受现金;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的行为,敢抓敢管,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和每个干部均要作出公开承诺。机关干部对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拒收、难以退回的购物卡,要及时缴入“510卡券”廉政专柜或上交纪检监察组织,并填写《泰州市党员干部上交收受礼金礼品情况登记报告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并将执行严禁收受购物卡规定情况列入年度述廉报告内容,作出正面回答,主动接受监督。
  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履职,强化业务监管,形成声势。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泰兴支行要进一步规范商家、金融机构发行预付卡、银联卡行为,迅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通报一批违反发行规定的商家和金融机构。市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和审计监督,严肃处理监督检查、专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及时将线索移送市纪委;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要严格责任追究。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本单位(含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加强与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收受购物卡的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职能部门移送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组织力量核查,快查快办,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干部队伍中多次发生收受购物卡以及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等问题的单位,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问责。对党政机关干部顶风违纪收送购物卡问题典型案例,市纪委将集中通报,以案明纪、正风肃纪。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将贯彻执行该《通知》精神,在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通报典型案例情况,以及市管干部个人拒收、单位禁买购物卡承诺书,应于今年12月12日前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情况统计表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于2015年2月15日前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其他干部拒收购物卡承诺书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集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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