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深夜,姜堰警方对涉嫌超载的大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非法安装“翻牌器”。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朱某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让人意想不到是,7月23日下午6点左右司机朱某竟然把双下肢残疾的儿子送到了交警大队,以此来要挟交警部门,企图减免对他的处罚。辖区派出所对当事人朱某和车主梁某耐心教育6个小时后,朱某才将儿子带离交警大队。但朱某扬言,如果达不到要求,他除了继续把双下肢残疾的儿子丢到交警大队外,还要把85岁高龄的母亲也一起带来。
7月24下午15:44又将80多岁的老母和儿子带到交警大队! 处理这起交通违法的扬警官说:7月19日下午,在他对朱某非法使用翻牌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考虑到朱某家的实际情况,曾经对朱某进行过耐心的说服教育,只要他现场拆除翻牌器,就会对他进行从轻处罚。然而在长达两个小时说理执法过程中,朱某始终态度强硬,据不承认。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杨警官才对朱某作出了罚款200,记12分的处罚决定。
“法律面前虽然无人情可讲,但惩罚并不是最终目的。”杨警官告诉小编,“法与情其实并不矛盾。我们的本意就是想让他既感受到法的威严,又体会到法的柔情。可从一开始到现在,当事人朱某始终没有从中吸取到教训,反而以残疾小孩来要挟我们,甚至还变本加厉要将85岁的老母亲也送到我们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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