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

商品房“层高缩水”应如何认定

80771人阅读  1人回复   查看全部 | 阅读模式 |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4-8 23:20:42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分享到: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黄桥的网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黄桥在线。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2011年间,原、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宁德市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92平方米,层高3米,单价4513元/平方米,总价款415286元。诉讼中,原、被告一致确认讼争商品房实际层高为2.9米。另查明,该商品房规划设计一楼层高为3米,二至十七层为2.9米。此后,原告以层高缩水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准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0764.3元。


    被告认为:被告是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设计图设计施工的,讼争商品房一层层高设计为3米,二层以上均为2.9米,被告提供给原告的房屋均符合设计要求,并且也高于国家相关的标准。合同中标识层高3米是笔误,且实际层高与约定层高不符也并没有给原告造成实际的损失。


    本案焦点:层高缩水是否构成违约及其赔偿标准。


    1、层高缩水是否违约
    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被告在买卖合同中标识出售房屋层高为3米,实际房屋层高为2.9米,与约定不符。原告作为房屋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既无法看到设计施工图纸,也无商品房成品可供参考,其仅能依据合同来确认被告的真实意思。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具体赔偿标准的认定
    业主购买开发商所有的房屋,其所购买的是商品房的实际居住空间而非面积,因此,层高缩减必然造成原告居住的房屋空间的缩减,也给原告的装修、使用房屋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继而影响原告生活、居住的舒适度。由于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如何计算违约的损失,该损失计算应当综合考虑原告的实际损失情况及被告的违约程度。
    从本案来看,讼争商品房层高高于法定标准2.8米,层高缩减0.1米给原告造成的损失相对有限,该商品房的房价也并未因为层高缩减而产生大幅下降。从被告提供的建施图来看,被告的违约行为确实存有笔误的可能性,并非故意违约,因此原告主张完全比照面积缩水方式计算层高缩水,并未考虑实际受损及被告的违约程度,也有失公平。


    最终,法院酌定被告按照讼争房屋总购价款1.5%赔偿原告。
timg.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4-9 10:34: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