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为切实减少人员流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自即日起,倡导外地意向来泰人员、泰兴籍在外人员2月底前非必须不流动的基础上,对已到泰人员实行“六个严格”的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1.严格个人信息申报。1月23日以后到泰人员必须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如实报告现住详细地址、来泰时间、出发地、途经地;报告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隔离观察、发热咳嗽人员接触史;报告本人身体状况,并通过“江苏疾控”微信公众号或“健康状况主动申报”APP每日2次填写、提交本人健康状况。其中,来泰时间需提供交通出行依据或租住房东出具的证明。如无法提供,以申报时点作为来泰时间。不如实申报的一律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严格分类管控措施。所有到泰外来人员,要严格执行不低于14天的隔离观察管控措施,有依据的从到泰时间起算,无依据的从申报之日起算。居家隔离期间一律禁止外出、禁止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所在村(居)、社区、单位要及时、准确对居家隔离对象进行公示(不得泄露个人隐私)。要高度关注被隔离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人文关怀,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做到隔离不隔“爱”。 3.严格房屋租赁管理。所有出租户(房东)、中介机构暂停新增房屋出租业务。对已在泰人员,房东必须及时向村(居)、社区报告,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履行好租住人员居家隔离观察措施的落实责任,并积极协助其解决居家隔离期间生活不便的问题;对未退租、意向来泰人员,劝阻其在疫情防控期间来泰。房东如出具虚假证明、拒不配合工作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4.严格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所有用人单位必须落实主体责任,立即通知非必要岗位在外员工不得返泰;必须返泰的关键岗位员工和已到泰的员工必须落实不低于14天的隔离观察管控措施,并提供相应保障。上述责任落实情况作为企业复工的必要条件上报审批。对拒不配合工作的,依法从严处理。 5.严格旅馆行业管控。所有旅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自行安排外来人员入住,确有需要的报属地派出所批准。 6.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建立“社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物业+房东+用人单位”的管理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广大市民应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要立即举报。举报电话:110、12345、80962200。 特此通告。 泰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
申报方法: (一)微信公众号申报。关注“江苏疾控”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健康申报”,进入后,填写相应健康状况登记表,并及时提交,每天申报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