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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交通罚款撑起地方财政,饮鸩止渴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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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7 17:08:21 来自: 中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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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因为连续几起关于交通执法罚款的极端事件,引起舆论热议。对此,公安部日前强调,要深化为民理念,坚持宽严相济,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处罚,严禁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彻底解决此问题,必须消除一些地方政府“靠路吃路”的利益驱动。前不久,记者在北方某县调研发现,这个山区县一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才1亿多元,令人吃惊的是,当地交通违章罚款一年竟“创收”了3000多万元。交通罚款竟然“撑起”了地方可用财力的1/3。(半月谈)

交通罚款成为地方可用财力的1/3,当然是乐此不疲,根本停不下来。不过是画几条标示标线,装几个抓拍摄像头的事儿,投入成本微乎其微,后期创收却是源源不断,这堪称是一本万利的“好生意”了。在地方财政吃紧、税费收入有限的大背景下,“靠路吃路”俨然成了蜜糖、成了砒霜,深陷其中者不可自拔,完全是一派饮鸩止渴不管不顾的模样。

理论上说,交通执法罚款,早就实现了收支两条线,这貌似能够约束交警泛滥烂罚创收的冲动。但问题在于,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和具体的执法部门形成了深度的默契,以及约定俗成的潜规则“激励”,也即“罚款收入”越高,相应部门主体的待遇就越好。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很多“穷县”的教师、公务员工资都无法充分保障,而解决之道,就是“多罚款”来充实财政……在这种大背景下,严禁“逐利执法”,谈何容易。

逐利执法,貌似是“有钱不赚白不赚”,但这种快钱,其长远代价是非常大的。财政没钱—罚款搞钱—营商环境恶化—没有企业没有税基—财政更加没钱,这构成了显而易见的恶性循环。很多地方政府,只顾眼前蝇头小利,罚款上瘾、逐利成性,贻害深远。

需要厘清的是,交通标示、电子摄像头,都是维护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的手段,若绝不该服务于罚款经济这一不堪的目的。交通执法,切不可本末倒置,切不可苛求交通参与者,更不可请君入瓮、挖坑设陷。合理必要、审慎克制,这应当贯彻交通执法整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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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21-4-27 22:14: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肇庆
交通罚款有正面功效也有反面负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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