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2011年寒假将至,为了使全市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寒假生活,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现就做好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中小学寒假2011年1月27日—2月15日,共20天。2月16日(星期三)学生报到,2月17日(星期四)学生上课。 二、切实抓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 各地、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师生安全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对校园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排查,重点检查学校教学、生活、在建项目等重要设施和师生集中活动的场所,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各学校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针对寒假安全工作特点,重点加强对师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出行、防火、防盗、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寄宿学生回家和返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遭遇突发安全事故时逃生自救能力。要教育学生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不进入营业性网吧和歌舞厅。要切实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确保寒假期间校园网络安全稳定。要加强家校联系,放假前每所学校都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或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们宣传、落实好假期安全工作。 三、切实加强学生假期学习、生活的教育指导 中小学校要按时放假,严禁利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量,真正将假期还给学生。学校要通过适当方式教育、指导学生度过健康快乐、丰富多彩的寒假生活。 寒假期间具有广阔的德育空间,蕴含丰富的德育资源,本着“学校放假,育人不停”的原则,要组织引导学生利用假期参加文明劝导、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等学生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倡导敬老爱亲的道德风范,开展感恩教育,培养良好的文明素质。要以寒假为契机,引导学生走向社会,培养青少年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要主动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中小学生法制、安全意识。继续深入推进“普通话进校园,书法进课堂,诵读进教材”活动,布置一定量的“三进”作业。按照省教育厅推荐的科普阅读书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首批向全省中小学生推荐优秀科普读物目录〉的通知》(苏教基函[2010]16号)),组织开展科普阅读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科技水平。 四、认真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各学校在寒假期间,要根据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本地区、本校工作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研究思考新一年的工作,认真制订安排好2011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新的一年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春季开学,各学校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政策公开,杜绝乱收费。 五、切实开展扶贫助困“送温暖”活动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向困难教职工、困难学生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广泛开展“送温暖、解忧难、办实事”活动,做好困难教职工的慰问工作,着力解决困难教职工的实际困难,让他们过好春节。认真落实好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确保寒假前各类助学金、补助金等按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要切实安排好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的寒假学习生活。 六、加强寒假值班工作 寒假期间,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确保“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四防工作落到实处。所有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必须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确保信息畅通。市教育局值班电话:86999800。凡因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寒假
工作
通知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