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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讨论] 几类多发性诈骗案件高危人群研判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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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5-18 10:30:10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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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驾驶汽车实施拾物平分诈骗高危人群:
  1、重庆巫溪县:3-4人结伙作案,其中最多只有一位女性。 
活动特点: 甲地落脚,乙地作案;平时落脚在甲地旅馆,通常凌晨5时许从旅馆出发,驾驶汽车经高速公路到乙地,后沿国道选择目标作案。作案过程及手段特点: 案犯以丢捡物品形式都把受害人骗上汽车,后以调包方式骗去受害人的钱财或银行卡(受害人为证明银行卡是自己而被骗讲出银行卡密码,后案犯到银行取走卡上的钱),有时诈骗不成采用暴力搜身抢去受害人的钱财,最后在高速路口或较偏僻公路边把受害人推下车,上高速公路逃离作案地。
  2、贵州黄平县旧州镇: 一般作案时间较早,上午七时左右就开始作案,如果成功则返回,不成功则继续行骗,晚上不作案。一般2-4人作案,女性不参加。活动特点: 以杭州江干区火车站周边暂住地区为聚集地,在杭州有时住宿中档宾馆,周边县区作案多以驾车作案为主,案发地不住宿,作案成功后驾车返回。作案过程及手段特点: 案犯一人在前丢钱,另一人(或两人)扮捡钱者,然后与事主搭讪,假称要与事主分钱,此时,丢钱人返回问事主及另外的案犯有否捡钱,并翻事主的皮包,乘事主不备,将钱拿走,如果事主有银行卡,则让事主说出银行卡密码,用以验证事主有否捡他的钱。
  3、四川广安市井河镇:团伙作案、 男女搭档;作案过程及手段特点: 犯罪分子事先在火车站附近物色对象,用事先准备好的钱包作导具,丢钱捡钱,随后以分钱的形式将受害人骗上汽车带至较偏僻的山地,然后其同伙追上,采用搜身检查核对被丢之物乘机骗走受害人物品。
  4、四川三台县: 以上午为主。案件集中在年末。中低档旅馆住宿,驾驶白色面包车或者黑色桑塔纳轿车。选择目标特点: 妇女、中老年男性等。3-4人团伙作案。作案过程及手段特点: 3-4人团伙作案,驾驶白色面包车或者黑色桑塔那轿车,先行“丢钱拾钱”的过程,然后骗上汽车,在车上以查看事主有否拾到钱为由,骗、抢财物的案件。
二、掼包诈骗高危人群:
  1、广西柳州市籍:作案地点多为邮局、储蓄所周围,在刚取过钱的受害人面前表演“丢钱拾钱”(“钱”上下第一张是真钱,中间为冥币,用牛皮筋扎好)。
  2、广西来宾县籍:黑布袋装仿人民币样子的冥币或与人民币大小差不多的白纸、发票作道具,作案对象多为单身妇女。
  3、广西罗城县籍:用冥币冒充为100元的人民币,以设圈套抛物的形式,引诱他人上钩分“赃”,然后骗取钱财。
  4、辽宁鞍山市籍、吉林桦甸市籍:3人结伙,选择偏僻马路、街道,侵害对象均为中老年妇女;作案工具为2个牛皮纸袋,一个装有大量现金,另一个装废纸;交通工具为偷来的自行车。
  5、贵州思南县籍:以“丢钱拾钱”为手段,骗取或抢夺被害人钱财及金银饰品、手机等财物,然后由摩托车接应逃离现场。
  6、湖南新化县籍:作案地点多银行、储蓄所周围,二人在刚取过钱的受害人面前表演“丢钱拾钱”,诱使受害人上钩,然后由另一人以失主身份来找3人要钱,并施计让受害人将自己银行卡卡号和密码通过他们的手机告诉另一装扮成银行查询系统工作人员的同伙,接着通过掉包将受害人的银行卡和现金拿走,并到银行将受害人卡中的钱取出。
  7、重庆巫溪县籍:作案地点多在长途汽车站一带,采用丢包拾包手段进行诈骗,侵害对象以外地行人为主。
  8、黑龙江佳木斯市籍:二人搭档,以特制的小尼龙包为诱饵,(小尼龙包内放有捆扎的1元纸币,前后表面各放一张99新版一百元人民币),其中一人骑自行车故意将此小尼龙包掉落在被害人前面,骗抢被害人身上的现钞和首饰、手机等有价值的物品,侵害对象为不特定的马路行人。
  9、贵州省绥阳县:作案特点多为结伙作案,表演“丢钱拾钱”,一人将钱物丢于地上,由另一人或受害人拾起后,表明要与受害人分钱,然后“失主”返回强行搜去受害人的财物。
  10、福建南平市浦城县: (1)发案时间全部在白天。(2)作案地点大多选择在繁华、热闹的路口以及集贸市场、银行、邮局等金融机构门口。(3)侵害目标以中年女性为主。(4)行骗者大多为外来人员,2至4人结伙作案,其中部分案件为男女搭档共同行骗。(5)作案手法主要是利用了被害人贪小的心理,通常先将标有价格的假黄金钻石饰品、假名牌手表等物品故意扔在地上,随后拾起财物并拉住被害人称该物品价格昂贵,要与被害人平分,诱使被害人给其一定数额的财物。
三、迷信诈骗高危人群:
  1、福建仙游县籍:一般三人以上男女结伙作案,甲犯罪嫌疑人寻找被害人以找百岁神医看病诱骗被害人上钩,同时在途中了解被害人家庭成员、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乙犯尾随偷听,用手机将被害人情况告之丙犯,甲犯将被害人领到预定地点,丙犯假冒神医的孙子(孙女)出现在现场,丙犯对事主称你家近期有灾并说出事主家的真实情况,使事主上钩,事主消灾心切,问有否消灾办法,案犯称将家中所有钱、金饰品拿来,可以消灾,事主将钱或金饰品拿来后,案犯用调包或扣押该天拿的手段将钱骗走;福建莆田籍嫌疑人多为男性,在案件中扮演“神医”孙子。作案成员以同乡为纽带(仙游县盖尾镇),地域特征明显,团伙中异乡人是有生意往来或有亲戚关系的人员。每到一地,以真实名字登记为主,一般住在汽车站附近的低档旅馆。作案后异地进行银行卡存款,并通知在家亲属取款。每次作案前,精心选择,以年老的妇女为作案对象,掌握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在作案时假扮不相识,但又有明确分工,利用手机互通信息,共同实施诈骗。
  2、河南驻马店市籍、福建邵武市籍、四川自贡籍:(尤以河南驻马店郊区橡林乡刘楼村、庄户村妇女为主)在当地有“妇女诈骗专业村”之称,作案手段同上,且作案时有一名福建莆田籍男性,扮演“神医”孙子。
  3、湖南洞口县、宜章县:案犯一般选择在车站附近的中低档旅馆以真实身份登记,一人登记多人同住。作案过程及手段特点: 案犯选择对象为中老年妇女,甲犯以寻找附近的1名百岁台湾算命先生为由骗被害人上钩,后乙犯出现认识此算命先生,并愿为受害人与甲带路,在途中甲了解受害人家庭成员、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乙犯偷听后用手机将被害人情况告之丙犯,乙犯将被害人领到预定地点,丙犯假冒算命先生孙女出现在现场,丙犯对受害人称你家近期有灾并说出受害人家庭的真实情况,使受害人上钩,受害人消灾心切,问有否消灾办法,案犯称将家中所有钱、金饰品拿来,可以消灾,事主将钱或金饰品拿来后,案犯用调包的手段将钱骗走。
  4、湖北武汉市籍:由一名嫌疑人事先在一些娱乐场所和茶室专门物色"三陪"对象,以谈心交朋友为名骗至事先订好的宾馆或饭店设套,以算命消灾为名行骗。
  5、重庆璧山县:每日凌晨4时离开宾馆,打的前往目的地,在当地菜场找寻目标,借问路之名搭讪,并询问事主是否知道有专门看病的某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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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0: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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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1: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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