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连续发生3起冒充电信局和农电站工作人员,以上门服务、寄存电线和兑换零钱等手段乘隙盗窃的案件,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公安机关研判分析,此类案件极可能在我市农村地区蔓延。
一、基本案情
1、2011年3月29日上午,2名男子在姚王镇封垡村封西一组程某家,采用假冒电信人员上门服务、更换零钱手段获知受害人的钱存放处后,乘隙进入室内窃走现金、首饰,价值约5900元。
2、2011年4月12日上午10时许,两名自称是电信公司工作人员的男子窜至姚王镇新星村谭瑚9组姚某家,以上门服务、寄存电线、更换零钱等手段,乘隙受害人不备窃走现金1830元、玉蟾蜍1只,总计损失7830元。
3、2011年5月16日凌晨7时许,两个40岁左右的男的冒充农电站的人,以检查电线,电线下落要重新架设需要棍子为由,到朱某家中以10元的价格向朱伯俊购买棍子,在查清朱伯俊放钱的地方后。一人让朱伯俊帮忙架设电线,一人乘机将朱伯俊放在东房间衣橱内的4000元钱窃走。
二、案件特点
1、作案时间:集中在上午;
2、作案地点:农村地区或城郊结合部只有老人在家的居民住宅;
3、作案手段:两人作案,其中一人借口搭讪引开受害人的注意,另一人乘隙实施盗窃;
4、选择物品:现金及首饰等贵重物品;
5、交通工具:驾驶无牌、无后备箱的红色跨骑式摩托车
6、作案成员:据发生在姚王镇2起受害人反映,一名嫌疑人身高175cm左右,40岁左右,上身穿蓝色衣服,体形偏胖,圆脸;另一人身高160cm左右,40岁左右,中等身材,圆脸,上身穿蓝色衣服。
三、防范对策
1、村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同时加强村户联防意识,一旦遇见类似可疑人员,需提高警惕,并及时与派出所联系。
2、加强巡防布控工作。派出所加强巡逻盘查力度,开展针对性巡防工作,力争抓获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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