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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2 11:16:27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近期,我市及周边地区连续发生4起“拾物平分”诈骗案件。公安机关经调阅监控和研判分析,确定6月13日我市城区发生的拾物平分诈骗案件为2名男性嫌疑人各驾驶一辆黑色无牌无后备箱踏板摩托车实施作案,其中1名嫌疑人的摩托车上载着受害人,且此类案件的高危人群为盐城建湖籍、射阳籍。为遏制案件的继续发生,请广大市民引起注意。
一、简要案情
1.6月13日7时30分至7时47分之间,田某在泰兴市大会堂路,被两名男子以拾物平分的方式骗取金戒指1枚、金手链1根,总计价值4000余元。
2.6月19日8时许,刘某在黄桥镇银杏路西首,被一男一女以拾物平分的手段骗去金项链1 根、现金90元,总计价值5090余元。
3.6月19日下午13时许,黄某在高港区田园人家饭店门口被一男一女骗至王营东路一凉亭内,通过拾物平分的方式,骗走其一条白金项链、一只黄金手镯、一部三星牌滑板手机及现金2200元,总计损失约17500元。
4.6月12日10时30分左右,王某(女、58岁)行驶至姜堰市姜堰镇第二实验幼儿园对面的路边时,被两名身份不明男子以拾物平分的方式骗取随身携带的金项链一条,该金项链24K黄金材质,下面悬挂一个十字架,2000年3月份购买,时价2800元。
二、案件特点
1.发案时间:白天,以上午为主;
2.作案区域:多选择在城郊结合部或城区人员相对稀少的路面作案;
3.袭击目标:犯罪分子均以佩戴金首饰的中老年女性为袭击对象;
4.作案工具:假金项链;
5.作案手段:2人结伙作案(有时为两男,有时为一男一女),在路上游荡寻找作案目标,发现目标后一人丢包,一人为托儿,假称要平分项链但携带现金不够为由,借口另一人陪同回去取款,并由受害人交出自身佩戴的金首饰和所捡“金项链”一起押在受害人处,期间趁受害人不注意将受害人的首饰调包偷走,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
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中老年妇女增强自防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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