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周玉德,男,61岁,住黄桥镇直来桥村北一组,于2011年8月3日16:30因突发腰痛伴呕吐、腹泻12小时入院,入院前曾在当地卫生所肌注654-Ⅱ10mg,无效。既往长期饮酒30余年,每日约一斤,多次因酒精性肝硬化失代偿、门脉高压大出血住本院抢救治疗,两年前于南京某医院行静脉曲张套扎术等治疗。入院查:体温36.8℃,脉搏130次/分,血压100/60mmg,痛苦貌,肥胖体型,两肺无异常,心率130次/分,律齐,腹膨隆,肝肋下未及,脾肋下5cm无压痛,全腹无压痛及反跳痛,腹水征阳性,腰3、4椎间隙压痛明显,四肢活动正常,神经系统未见异常,入院诊断:腰痛待查:主动脉夹层?泌尿系结石?肠系膜血管栓塞?心肌梗塞?急性胃肠炎?酒精性肝硬化失代偿,腹水,胃底静脉曲张。入院后立即与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复杂较严重,随时可以发生猝死,建议转上级医院。”病人家属当时不愿转院并签字同意,即给予补液、抗炎、解痉、镇痛、吸氧、护胃、心电监测生命体征等治疗,同时立即床边查心电图并由医生陪同去作B超、CT增强等检查,发送病重通知单。于20:20时病人突然病情发生变化,呼吸微弱,瞳孔散大,心跳骤停,经抢救14分钟后心电图提示直线,宣布临床死亡。 死亡原因,经我院组织讨论考虑:1主动脉夹层;2心源性猝死。非输液致死。至于确切死因建议尸体解剖。 病人死亡后院方分管医疗院长、医教科、科室经治医生、科主任、护士长等相关人员立即介入,试图与家属沟通,但家属不予理睬,组织近百人聚众打砸医院,损毁医疗设施、办公用物和病区病员药物等。初步评估:发药车、病历架、传呼系统等损失达5000余元,同时我院报110司法科、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到现场后,家属强行将冰棺移送病区停放,堵塞病区医疗通道,并在医疗区烧纸钱、摆花圈。在镇政府、公安、司法、村居等部门的主持下,医患双方进行了沟通,相关部门反复宣传依法鉴定,先行移尸政策等并依程序封存病历。直至凌晨五时,仍不予接受,凌晨五时十五分公安强行移尸送殡仪馆,移尸后仍与公安人员肢体冲突,整个争议过程中无论政府、公安、司法、村居和院方一直依法办事,不存在公安人员助纣为虐。 鉴于以上情况,泰兴二院全体职工同样呼吁社会各界明晰真相,在给予医护人员监督的同时也给予医护人员必要的关心和理解。我院郑重承诺:“如果医院存在责任,绝不推诿”。但是责任认定必须依法进行鉴定。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0一一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