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玉德医疗争议的处理经过
一、事件回顾
1. 患者周玉德,男,61岁,住黄桥镇直来桥村北一组,于2011年8月3日16:30因突发腰痛伴呕吐、腹泻12小时入院。既往长期饮酒30余年,每日约一斤,多次因酒精性肝硬化失代偿、门脉高压大出血住本院抢救治疗,两年前于南京某医院行静脉曲张套扎术等治疗。入院诊断:腰痛待查:主动脉夹层?泌尿系结石?肠系膜血管栓塞?心肌梗塞?急性胃肠炎,酒精性肝硬化失代偿,腹水,胃底静脉曲张。入院后立即与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复杂较严重,随时可以发生猝死,建议转上级医院。”病人家属当时不愿转院并签字同意,即给予补液、抗炎、解痉、镇痛、吸氧、护胃、心电监测生命体征等治疗,同时立即床边查心电图并由医生陪同去作B超、CT增强等检查,发送病重通知单。于20:20时病人突然病情发生变化,呼吸微弱,瞳孔散大,心跳骤停,经抢救14分钟后心电图提示直线,宣布临床死亡。
2. 8月4日医疗争议发生后在黄桥镇司法科主持下进入司法程序,患方和院方同意依法进行医学鉴定。8月10日双方一致同意由泰兴市卫生局委托扬州大学病理教研室在黄桥殡仪馆进行尸体解剖。9月2日尸体解剖结论:患者因急性全心功能衰竭而死亡,不排除急性心肌梗死导致突发性死亡可能。其与我院的入院时分析的诊断大体相符。
二、处理经过
1. 8月3日病人死亡后院方分管医疗院长、医教科、科室经治医生、科主任、护士长等相关人员立即介入,试图与家属沟通,但家属不予理睬,组织近百人聚众打砸医院,损毁医疗设施、办公用物和病区病员药物等。初步评估:发药车、病历架、传呼系统等损失达5000余元,同时我院报110司法科、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到现场后,家属强行将冰棺移送病区停放,堵塞病区医疗通道,并在医疗区烧纸钱、摆花圈。在镇政府、公安、司法、村居等部门的主持下,医患双方进行了沟通,相关部门反复宣传依法鉴定,先行移尸政策等并依程序封存病历。直至凌晨五时,仍不予接受,凌晨五时十五分公安强行移尸送殡仪馆,移尸后仍与公安人员肢体冲突,整个争议过程中无论政府、公安、司法、村居和院方一直依法办事。
2. 尸体解剖结果出来后患方家属提出协商解决,9月9日下午双方在黄桥镇调解中心协调,患方竟开出高达50万元的高额赔偿,令我院方在场人员瞠目结舌,实在不能接受。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我院建议患方继续完成医学鉴定程序,如鉴定为医疗事故,我院则承担相应责任,决不推卸,患方多次明确表态拒绝鉴定。9月10日患者家属数人再次到医院,院方派出专人接待解释,患者家属拒听解释,反而在院长办公室吵闹,提出无理要求,谩骂院方人员,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 9月11、12日患者家属再次到医院吵闹。9月13日下午患者家属数人再次到医院无理纠缠,导致我院三、四楼层间楼道不能正常开放,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
三、医院心声
自周玉德医疗争议发生后我院一直主张依法处理,积极面对事实,并郑重承诺医院如有责任依法赔偿绝不推诿,而患方家属无诚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出尔反尔,并向媒体和公众捏造、歪曲事实真相,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影响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泰兴二院全体职工真诚希望并呼吁社会各界明晰真相,在给予医护人员监督的同时也给予医护人员最基本的关心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