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70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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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3 10:03:41
来自: 中国上海
本帖最后由 勤奋乐子 于 2016-7-23 10:09 编辑
读“敢问黄桥水厂,所谓违约金如此收费是否合理合法?”有感
黄桥镇政府:
读过以上一篇文章(http://www.hqol.cn/thread-341518-1-1.html)后本人深有感触,现将本人看法塗写如下,如有错误请批评指正
29.1元的水费,隔了一亇月就需缴纳迟纳金7.27元,是比较高的;据说水费迟纳金是按日计罚的,由于鄙人各方面的水平有限,就不去(也无法)讨论其所以然了。
由于大家都很忙,难免有人因各种具体原因不能按时缴纳水费,而水厂又是靠水费收入来支撑其运行的,於是按日计罚水费迟纳金的办法便应运而生了,我总觉得这种做法有计划经计时的“管、卡、压”在里面。
黄桥供电所的电费收缴办法做得好,值得仿效:他们是采取坐收与预存电费相结合的办法,也就是无法按时交纳电费的用户可预存部分费用在该户的帐户內,由供电部门逐月、按实代扣(缴);
在各级政府一再提出“关心民生”的当前,黄桥水厂理应设法采取便民措施,攺善服务态度,学习供电部门的收费办法,积极配合黄桥镇政府,把便民措施落到实处,这样既方便了群众、又增加了自身流动资金(预存的水费)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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