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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查处一起传播“艳照”案 向中学生兜售“艳照”2000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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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9 22:53:06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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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丽)自香港“艳照门”事件爆发以来,传播“艳照”违法也开始成为共识。但是,泰兴一29岁男子却没有把“违法”两个字放在心上,竟然向在校中学生传播2000余张“艳照”。3月17日,该青年被刑事拘留。此案成为我省第一起传播“艳照”案。
    3月7日,泰兴市一中学的学生们和往常一样上学。但老师发现,课间一些男学生总是聚在一起翻看手机,还不时发出惊叹的声音。当即,老师要求其中一男生交出手机。经检查,老师发现该男生手机里竟然有500多张“艳照”。
    学生手机里存有“艳照”,还相互传阅,此事影响极坏。学校领导得知情况后,立即向泰兴市公安局报警,要求查找“艳照”来源。
    泰兴市公安局接到学校报案后,迅速组织民警侦查图片来源。学校六名男生主动承认,他们在学校附近的“某某图文”店下载了“艳照门”事件中的“艳照”,一组500张店主收费10元。
    经统计,6名学生分别用手机内存卡、MP4等下载“艳照”2000余张,学校已经有近百名学生相互传阅。
    民警根据学生们提供的店名,找到了传播“艳照”的犯罪嫌疑人“某某图文”店老板季某。据办案民警介绍,季某今年29岁,泰兴市胡庄镇人,和妻子两人一起在学校附近经营“某某图文”店,顺带经营MP3、MP4。
    今年初,香港明星陈冠希等人的“艳照门”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时候,季某从中“发现商机”,开始大量下载“艳照门”照片,并主动向只有一墙之隔的学校学生兜售。
    3月17日,季某已被刑事拘留。据悉,此案为我省第一起传播“艳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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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0 08: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蛮有商业头脑的,不过用错了地方~~~可怜的图文商店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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