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于 2011-1-13 17:04 编辑
关于李梅芳在二院诊疗情况的说明 患者因外伤致鼻部出血疼痛10多分钟,于2010年8月15日在我院五官科就诊,当时作头颅CT未见明显异常(无血肿),结合鼻骨摄片检查诊断为:鼻骨骨折,鼻梁部软组织挫裂伤,双侧膝关节软组织挫伤,右眼上下睑软组织挫裂伤,右手部软组织挫裂伤。予以清创缝合,抗炎等治疗。8月17日复诊鼻梁骨肿胀明显减轻,伤口对合良好。8月23日复诊当时患者无头痛、头昏、呕吐及肢体功能活动障碍等症状,伤口愈合良好,予以拆线,当班医师向患者交待随诊。9月10日测眼压正常。11月7日患者出现头痛,左侧肢体活动不便,作头颅CT检查提示右侧颞顶部慢性硬膜下血肿、硬膜下积液。 事情真相并非如梅花泪的帖子所说,病人8月23日拆线时并无明显头痛不适症状,顾医师向患者交待有情况随时就诊。此后患者未挂号至我院正规就诊。11月7日CT检查发现有硬膜下血肿后,神经外科张医师会诊后认为血肿量不大,可暂不手术,注意复查,如血肿量增多,则需手术。而没说“等到呕吐昏迷时送来”的话,相信不管哪个医生都不会说这样的话,院方帮助安排收住入院,患者又要求转院,我院也没有阻拦不肯转院,患者就此事到医院后,院方高度重视,认真调查了当事人,并组织院内专家组进行讨论,医教科多次接待患方并解释说明,患者第一次就诊时查头颅CT未见异常,以后可能发生迟发性出血或其他原因导致硬膜下血肿,与我院的诊疗行为无明显因果关系,也非我院医生误诊所致。对于我院的诊疗行为,如存有异议,可申请医学鉴定。11月23日,患者女儿表示只要院方出具情况说明即离开医院,医教科就调查及讨论结论及时写了情况说明交给患者女儿,谁知道患者几位家属拿到情况说明后反而纠集几十人封堵我院大门,禁止人员进出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患方家属又多次到卫生局、信访办上访,肖院长再次要求医教科重新讨论,认真对待,我院又与患方代表进行了两次沟通,耐心细致解释仍未能与患方达成一致意见,12月下旬,泰兴市大调解中心和黄桥镇调解中心介入协调,患方竟开出高达60万元的高额赔偿,令我院在场人员瞠目结舌,实在不能接受。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我院建议患方依法进行医学鉴定,如鉴定为医疗事故,我院则承担相应责任,决不推卸。患方多次明确表态拒绝鉴定,坚持走上访之路。 同时希望各位网友继续关心、支持二院的发展,对二院医疗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监督,以使我们能更好地为病者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