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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鄙和卑鄙者可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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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4 16: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戴唯0523 发表于 2012-6-7 19:43
拆迁,几家欢乐几家愁,几家高楼与豪车!

这话听起来不仅顺,而且很真实!{: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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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4 16: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泡沫经济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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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4 16: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泡沫经济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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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2-4 20: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有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执法,卑鄙和卑鄙者肯定得以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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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7 19: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看开些,人与人不同。不要强求他人理解,因为你也不理解他。
当官的有当官的逻辑,草民有草民的存世之道。
已经是现代社会了,可以拿起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我的亲戚就凭着“会头”的欠条打官司要到了大半,
大可不必为这些事烦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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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1-3 20:58: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今妹遇一老贼,此贼菊内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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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1-3 21: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西太原
砸哥卖帖 发表于 2013-11-3 20:58
今妹遇一老贼,此贼菊内所生。

楼上的跟帖我能读懂大半!“此贼菊内所生!”中的“菊内”,改为“叫驴”好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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