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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曝光] 刚才发生一起意外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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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7 19: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丹东
"一慢二看三通过"说了N遍有多少人在听......................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7 19: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再你门口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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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5-7 20: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再你门口撒?
囧绝版╱/●ネΦ 发表于 2010-5-7 19:58



    你真聪明!%31*
     

签到天数: 173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5-7 20: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孝感
把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7 21: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安全第一,特别是那些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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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5-7 21: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小心,小心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7 21: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金溪 于 2010-5-7 21:28 编辑

此类事故的发生,让电动车超速有了让其有恃无恐的法律保障。不信吗?摩托车是机动车,电动车是非机动车,事故发生后设若受伤者是后者,好,有理没理摩托车要承担责任----摩托车保了险的有保险公司陪,沒保险的,摩托车主跑不掉承担一万元内的医药费,或更多。你说碰瓷,警方会说,请拿出充分证据......法律,以保护弱者的名义让保险公司強奸着民意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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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5-7 21: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电动车的安全性存在很大的隐患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7 22: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孝感
安全第一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7 23: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电动车确是马路杀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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