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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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21: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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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2010年底,教育部发布“禁令”,要求各地3年到5年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但北京、广州、南京等地中小学择校费用不降反升。最近一项调查比较北京初中生家长和小学生家长所报告的数额,表明近年北京“小升初”择校准备费用至少递增30%。 尽管有严令禁止、大力整治学校乱收费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出台,但是,以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名义出现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费从未真正停止,这已成为一个心照不宣的事实。
一些地方,一些学校仍我行我素,择校费照收不误,而且越收越多,越收数目越大。只是一些地方为了回避检查,已将择校费改名为“捐助款”“慈善款”,而且需要家长“自愿”缴纳。
“择校费现在都叫捐资助学款,家长必须自愿打钩,并不是家长真实的意愿,带有一种软性强迫。这钱不是交到学校,是统一交到北京各区县教委指定的北京银行专用账户。”据知情人介绍,北京市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对“换装”为捐资助学款的择校费采取了默认的态度,目前普遍的标准是3万元。事实上,择校费的绝大多数,都是用于找关系和中介的费用,主要流向了学校校长、副校长或幕后人员。
“ 择校费”这样伤筋动骨的故事还要讲多久?有多少人终于有一天能不用心里流血?我们的各级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我们的所有学校,什么时候才能不用钱伤了一个个家长和孩子的心?什么时候才能不误了孩子们的前程?!
不少“教育者”,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是“教愚者”。曾有论者批评大学教育:大学之伤,是社会之痛,大学作为社会良心却最后底线失守。这个批评是尖锐的,现在看来,与大学相比,基础教育良心坍塌更为严重。当基础教育的学校都努力制造不公、越发贪婪地攫取 择校费,教育精神能不没落吗?
要想杜绝“小升初”择校乱象,就得从根本上解决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问题。这必然要“取强补弱”。教育要均衡,那么教师要均衡、投入要均衡;加上经费的倾斜,这样才能让弱校的“体质”逐渐强壮起来。当所有的学校都水平差不多、各有千秋,只有“差异”而没有多少“差距”的时候,各种择校的原动力必然就没有了。
越来越高涨、越来越离谱的择校费,不仅严重影响着我国义务教育的公平发展,而且滋生和孕育着巨大的教育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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