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5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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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5 21: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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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位朋友,可能误会了!在网上相遇,也是种缘分,大家应该友好才对,我不喜欢攻击别人的人,自然自己不喜欢这么做,当然反击除外!看到你的网名,确实眼睛一亮,一下就想到五指山上到此一游的故事,没有它意!要是拿国人出国旅游,在文物上留下“到此一游”的诟病,那就不友好了,今天早上还想加您做好友的,因为有事把这事给忘了!至于说相熟的朋友相互吹捧,那就错了,我不是吹鼓手!但好的东西赞一下,是应该的,只要比我强的,我就会虚心。至于说很熟,这个说对了,他的虾、蟹、兰。。。确实一绝,我知道他的一幅《虾趣》被一个书画爱好者,花两千元买走的!怎么评价作品,要看各人的眼光,就像高考作文,一篇佳作,两个阅卷老师给了低分,一个阅卷老师给了高分,落差大了,冲裁主任看后给了更高分!如果觉得我说的你不开心,那下次一定逗你开心就是了!{: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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