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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7 03: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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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
黄宣 发表于 2020-03-25 16:38
本帖最后由 黄宣 于 2020-3-25 17:09 编辑
网友你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黄桥镇劳动监察中队迅速前往有关企业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情况不属实。具体回复如下:一、针对“连续几个月发基本工资”的答复:
1.该公司每月工资均在次月25号发放,原2020年1月份工资在2月份准时发放,因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响应国家号召、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在取得了复工批复后于2月11日进行少部分人员开工;
2.由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该公司积极配合政府的管控工作,大部分外地员工未能按时到岗,因此在结算薪资方面不能按计划完成,公司在充分考虑到员工情绪及顾虑的情况下,在2月25日先支付基本工资2200元,在3月20日将1月份的工资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2月份的职工工资可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发放),该公司2月份工资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进行发放,但大多数员工不予接受,公司为了稳定员工情绪,促进和谐的劳动合作关系,再次召开会议调整计算方式,计划在3月31日至4月10日之间将2月份工资全部发放到位。
二、针对“工人福利没有了”的答复:
1.该公司所有的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逢年过节,给每位正式员工发放过节礼品;
三、针对“工人离职各种扣”的回复:
1.正常离职人员,办理完交接手续,工资在次月日期准时发放;
2.不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待员工办理结束在次月日期准时发放。
四、备注
该公司表示如果该司员工对工资存在疑问,可按公司规定流程申请工资复核。
谢谢!
那么请问这位网友,下发通知文件说的三月初发一月份剩余工资,为什么要拖到20号,文件是空白纸吗?儿戏?这不应该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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