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2-10-2 21: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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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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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 22: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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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 23: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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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 10: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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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 10: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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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4 0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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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东珠海
点评
忘了详细说明,如果黄桥店的法人不是叶XX,不论叶XX是否在黄桥店注资,黄桥店都和叶XX没有直接的民事或刑事上的责任。即便叶XX有问题,那也只能是法院裁决后由叶XX的股份作为抵债。封门,胡闹,只能把有理变成无理!
是不是拖行,警察是否骂人,可由第三方举证或视频音频记录来证明!无须警察回答,因为这个问题上涉事双方的言论都无法作为有效依据!
叶XX和黄桥店有没有关系,法律上只能由黄桥店的法人代表决定,如果法人代表不是叶XX,叶XX和黄桥店就没有法律责任!
老先生有点激动了,叶XX是谁不该由“唐僧骑白马”来回答,他是民警,只能管治安和刑事问题,叶XX涉及的是经济和劳动合同纠纷,该由劳动部门的人来回答!
老先生,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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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5 1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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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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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5 1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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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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