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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络变为现实,是谁忽悠了谁?是谁欺骗了谁?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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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8 20: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本帖最后由 nihaoarray 于 2011-4-9 08:23 编辑

发帖以来,发帖到190楼,我一直都是心平气和的发帖,回帖。直到212楼(当然帖子被删了),有人对我辱骂,我可以无视,有人对我挑战,这个我就不能无视了。


作为楼主的女人,作为楼主的“家属”,你可以跟枪手说一些楼主的情况,你可以颠倒黑白,以此来纠正或者反驳楼主的观点,都可以,但如果你唆使枪手来攻击楼主,来辱骂楼主,这个肯定不行。


难道你跟枪手说这些事情就是想让枪手来骂人的?当然,这些枪手肯定不会承认自己是枪手的,如果不是枪手,那你们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之后,为什么还是对楼主辱骂的那么津津有味呢?你是抱着什么心态来对待这些事情呢,调解么?不像!这个可以从137楼的“花木葳蕤”看的出来,当然,后面的枪手也就闪亮登场了,不提了。
所以说,你既然是这种心态的话,那这个婚肯定是要离的了,这样的女人家肯定是不能过的了。一个女人不相信自己的男人就罢了,还找别的男人(女人)来骂自己男人,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楼主其实已经在191楼就决定了不能接受,现在这场闹剧也就到此结束了,结局是不是如大家所想的那样呢,是不是一点悬念都没有,是不是就如137楼的“花木葳蕤”所说的“铁定是要离婚了。”。
这个结局让大家失望了,一个没有悬念的结局,一个没有一点波折的结局。呵呵。


通过这些事情,这些帖子,让我看清了她们的真正面目,看清了她们的丑恶嘴脸,不承认这些也就罢了,但却还能理直气壮的颠倒黑白,胡说八道,真是让我很意外,这样的家庭还能相处么?当然枪手们肯定认为可以,因为你们是一类人。但我肯定不能了,我现在一看到她,我就想到那些不是枪手的枪手,就想到他们之间那些交易,我就恶心。谢谢各位给我这个机会,进一步看清了人的另外一面。



当然,离婚前这些矛盾肯定要解决的,肯定要她家人给个说法的,她们必须在这个论坛上道歉,必须把那些事实纠正过来,必须的。
有的人听了一些所谓的真相很气愤,以为被我忽悠了,但到底是被谁忽悠了,现在下定论为时尚早。
到时候我会把所说的这些矛盾以及她们所说的事实罗列出来,打印出来,然后一一核实。各位拭目以待。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8 20: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罗汉也疯狂 于 2011-4-8 20:11 编辑

通过客观的归类、整理,较为详尽的看了楼主的帖子,以及大量跟帖和回复。并自行分析了下...
让我明白了很多婚姻上的道理,以及两家人的共处之道。

就事论事,我感觉这个帖子由楼主的悲剧,慢慢变成了惨剧...
作为这一事件的局外人,我相信很多网友和我一样不了解事情本身的原委,就当是一婚姻教程...感谢一些前辈的经验分享...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9 07: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么多的忠告,楼主一句也听不进,可悲!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4-9 08: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回复 罗汉也疯狂 的帖子

谢谢你的关注,这个我认为不是餐具,从这个事情上,我至少得到一些人生经验,至少看清了一些人的真面目。呵呵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4-10 09: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岁月任风歌 发表于 2011-4-8 10:44
回复 nihaoarray 的帖子

见好就收,别给脸不要脸。。。。人要知趣,否则越活越没人样了就。{:soso_e186:}

感觉你就是这种不要脸的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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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0 09: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回复 薛荣民律师事务所 的帖子

你这些话应该先送给那个(看看怎么回事),在你发这个帖子的时候,你最好看清楚前因后果。
作为一名“律师”,首要一点是明辨是非,是公平公正,否则,会贻笑大方的,这个帖子可不是你一个人在看,别忘了现在有近5000人次的点击率,有那么多人在看着呢。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4-10 09: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突然想到了李启铭,那个肇事案的最终处理结果,让大家很意外:原来一直很严肃的法律也可以被亵玩啊,也可以被玩弄的,也可以跟大家开玩笑的。所以,现在的法律,已经是一个贬义词了,所以,轻易不要提法律,轻易不要用法律来说事,我就不提,虽然我也学过1年的法律。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4-10 10: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最后感谢随意的一路相伴,作为一个版主,很能理解你的难处,谢谢啊。
感谢那些骂人的家伙,那些跟风蹚浑水的人,那些听风就是雨的人,那些混淆视听的人,当你们发现自己被忽悠了,不知道你们有何感想,是否会成为本论坛的最大笑柄呢。
特别鸣谢:花木葳蕤 ,看看怎么回事,岁月任凤歌,凤姐一朵 ,张家辉,人间沧海 等,
有了你们,本贴更精彩。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4-11 09: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本帖最后由 nihaoarray 于 2011-4-11 09:39 编辑

很聪明的以为把网络搬到现实中,就能堵住楼主的嘴,楼主就不会继续了。
很聪明的以为把楼主曝光了就能堵住楼主的嘴,楼主就不会继续了。
很聪明的以为找人来骂楼主,楼主就不会继续了。
很聪明的以为颠倒黑白,耍无赖,楼主就不会继续了。
其实,只要你了解楼主(就像楼主了解你一样)你就不会这么做了,就会发现自己的做法是愚蠢的。
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知己知彼,才能不会出错,
别跟我说本地规矩,这个已经成为历史,
做事要看对象,现在是对我,就应该了解我的方式,按我的方式来对待,

彼此适应是相互的,楼主既然能适应,你也应该能适应,
最起码你也应该去适应,这是最基本的尊重,
也是生活河蟹的最基本的做法。
否则,矛盾肯定会产生,必须的。

从网络变为现实,是谁忽悠了谁?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4-12 07: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本帖最后由 nihaoarray 于 2011-4-12 07:46 编辑

一个朋友打电话给我说,你的帖子出名了,在百度上搜索,你的帖子是第一个,并发来截图,我一看,还真是的,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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